查看完整版本: [-- 北京青年宫电影院修建工程中 经理纵容包商偷工减料 有关机关应迅速予以处理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1年06月 -> 北京青年宫电影院修建工程中 经理纵容包商偷工减料 有关机关应迅速予以处理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51-06-20 00:00

北京青年宫电影院修建工程中 经理纵容包商偷工减料 有关机关应迅速予以处理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青年宫电影院修建工程中
  经理纵容包商偷工减料
  有关机关应迅速予以处理编辑同志:
我们青年宫电影院的经理庄昆鹏,一向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对群众意见不重视,瞧不起工人,有什么事向来不和群众商量,对于工会法也不认真执行。
去年青年宫和私人包工黄友林订立修建门前场地和花池子的合同时,庄经理对包工黄友林无原则地信任,买来材料不验收,说多少是多少;有时还要补付追加的材料费。出纳处没有现款,庄经理亲自跑到售票室取出现款。黄友林修工时偷工减料,工人提出了很多意见,庄经理都置之不理。庄经理说:“黄友林是中共北京市委会杨冠群介绍来的,杨是我的老同事,又是多年的地下党员,不会有问题的。”黄友林在修建期间要贿赂工会干部,遭到拒绝。黄说:“你们怕什么?杨科长(指杨冠群)、庄经理都不怕。”这样就更引起了工人的怀疑。工人们看到门前整个的工程都修坏了,造成了重大损失,所以在青年宫电影院的整风会议上,纷纷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并将整风会议纪录送到本院的领导机关——青年艺术剧院。但是这些行动并没有引起上级重视。也没有派人来调查。领导机关仅听庄昆鹏个人的反映,说这是工会和行政对立,反对领导,说工会专门搜集对行政方面的意见等,给提意见的工人带上了这一大堆帽子。同时庄经理又说:“我愿把谁调走,就可以调走谁。”工人们受到了这样的压制,就没有再追究这件事情。但由于工人的不满,另外一位王副经理为了缓和群众情绪,也坚持保留一部分工款,等待今年补修时再发。
今年三月青年宫又找黄友林来补修场地,黄一直没来。杨冠群写信说:“黄友林腿摔断了,不能起床,找别人修吧!”工会干部去到黄友林家调查了一番,原来黄友林是因为有偷窃行为被刑警队扣押起来了。黄的老婆并透露黄友林是一个瓦匠,不懂包工,去年四月在中共北京市委会做工,和杨冠群认识了,以后包工所得的钱,都要分给杨一部分。黄友林因为没有经验,怕赔本,本来不敢承包青年宫的工程,杨冠群却说:“庄经理是我的同事,没关系,赔不了!”于是他就承揽下来,订合同的前后,黄友林曾请庄经理吃过五、六次饭,并两次给庄经理送礼。因为庄经理不重视工人意见,包庇包工商人,以致使包工黄友林敢于偷工减料,造成青年宫的损失。订合同的前几天,另有一家营造厂来估价,他们只要一千三百多万元;可是庄经理却不给这一家修理。工人掌握了这些材料,马上给青年艺术剧院写了书面报告,但仍没有引起重视,也没人来调查。有的工人气愤不过,便将此事反映给北京市人民检察署,经检察署缜密检查后,终于证实杨冠群确与黄友林互相勾搭,并有贪污受贿行为(同时也证实杨冠群并不是共产党员),已将杨冠群与黄友林送交人民法院法办。黄友林连续多次请庄经理吃饭送礼的事,也被证实。由于庄经理失职受贿不听取工人的意见,总计损失浪费约六、七百万元。(合同上写明要用白石灰六万斤,实际只用了三万斤,仅此一项就减料三百万元。)北京市人民检察署把这些材料转到青年宫的上级领导机关处理;但拖到今天,仍然没有见到处理。
编辑同志:工人看到人民财产遭受损失,心中非常着急,曾经几次把自己的意见反映给青年宫的领导机关,但是他们总认为是工人故意捣乱,置之不理;经检察署调查明白后,仍不及时处理。以前说是工会和行政闹对立;由于有了这些具体事实,又改变说法,说是工会干部和经理个人有成见。我们认为这种看法很不正确。
北京市电影业工会青年宫支会


查看完整版本: [-- 北京青年宫电影院修建工程中 经理纵容包商偷工减料 有关机关应迅速予以处理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