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科 |
1986-05-30 23:00 |
“小商品出租”好!
第2版() 专栏:市场随笔
“小商品出租”好! 刘科 生活中常遇到这种事:出门在外,忽逢阴雨,买一把雨伞吧,家里已有了几把;夏天到了,有的家庭想用一下灭蚊喷雾器,买一只吧,一年用不了几次,似乎又犯不着。群众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一些商店能出租这类小商品就好了。 最近,四川省自贡市新美瓷器商店新开辟了小商品出租业务。花两分钱(押金在外),就可以租用雨伞或灭蚊喷雾器一天,十分得人心。 开办耐用小商品出租业务,便民、应急,避免用户浪费,体现了商店热诚为群众服务的经营作风。愿更多的商店把“小商品出租”业务开展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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