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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08-30 23:00 |
适应改革需要 发展集体金融事业 安徽建起三十家金融服务社
第2版() 专栏:经济改革短讯
适应改革需要 发展集体金融事业 安徽建起三十家金融服务社 本报讯 安徽省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和一些县城,先后办起了三十家金融服务社。 安徽日报报道说,这种被群众称为“小银行”的服务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它以小见长,以活见长,方便群众,有力地支持了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 这些城市金融服务社的资金,主要靠发行股票和自己积累。他们走出柜台,上门服务,想方设法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到6月底已组织存款三千一百七十二万元。各地“小银行”根据“以存养贷,以存定贷”的原则,给全省小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发放贷款二千三百六十六万元,扶持他们发展生产。在搞好存款贷款的同时,他们还发挥了灵活方便的经营特点,开展了各项代办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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