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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8-30 00:00

纠正县人民代表会议工作中的几个思想偏向

第1版()
专栏:社论

  纠正县人民代表会议工作中的几个思想偏向
华北各地为准备召开县长会议,目前正在学习有关民主政权建设的文件,联系实际,检查工作。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同样进行学习和检讨的,有的正在准备这样做。这是十分必需的。
我们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在过去时期,由于历史条件和战争环境的限制,它的组织形式和民主制度虽然还不很完备,但在民主实质上,它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先进最民主的政权。全国解放后,我们的政权建设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已有丰富的经验;人民群众在行使国家政权中也有了伟大的创造和成就,这些都是不能忽视的。
但是,我们在工作前进的过程中,对于任何缺点和错误,必须随时加以检查和批评。因为我们深深懂得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工作前进的动力;而政治上的麻痹自满情绪和庸俗的自由主义倾向是会窒息革命事业的前进的。目前,华北的一些没有开好县人民代表会议的地方,有的已经总结了经验,初步地进行了检讨,开始认识自己的缺点。这是好的。另外有一些县的人民代表会议是开得好的。可是,还有些地方,人民代表会议既开得不好,又还没有认真检讨,这是不对的。这些地方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往往借口某些客观的困难,来原谅自己;往往只在表面现象与枝节问题上兜圈子;有的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障碍着对于主要缺点的本质的认识和检讨,这种现象必须继续加以纠正。
究竟有那些主要的思想障碍,使一些县的人民代表会议没有开好呢?
“中心工作太多,压的太紧,使我们顾不上建政(指开好人民代表会议)。”这是一种说法。这是把人民代表会议和其他各种中心工作对立的错误的说法。的确,各种工作是十分紧张的。正因为这样就更需要通过人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布置、推动与完成各种中心工作。谁要是设想人民代表会议可以不着重去处理中心工作,而是“为了开人民代表会议而开人民代表会议”,那末这就是脱离实际的与政府工作对立的一种错误想法,这种想法从来是我们坚决反对的。刘少奇副主席指示我们: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应按期召开,‘工作太多’更应召开,以便动员更多的人民和团结人民中的积极分子把这些所谓太多的工作分头地去做好。”“要使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成为各级人民政府一切工作和一切活动的中心环节。”(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这不是极明白地指出中心工作多,就更需要加强政权的作用;中心工作越多,人民代表会议的内容应当更充实,应当开得更好吗?最近本报先后发表的平原省济源、朝城,山西省榆社、晋城等县的良好经验,都证明通过中心工作完全能够开好人民代表会议;而人民代表会议开得好,中心工作便可以完成得更加顺利,难道这不是铁的事实吗?
刘少奇副主席还告诉过我们:“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是不大愿意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他们习惯于少数人包办一切,而不习惯于和人民的代表商量办事。”这就是目前问题的所在。我们有些同志实际上是不愿意召开或不按期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不肯认真去建立国家的基本制度。他们不了解人民代表会议是一种特别有利于有领导地发扬民主而不利于实行包办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包办”了它就一定开不好,就“一次不如一次”。
“开干部会一样能完成任务,人民代表会议不如干部会简便。”这句话是有部分的“真理”的。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忠实的勤务员。他们无论在其对革命的贡献或觉悟的程度,特别是他们的忘我工作精神等方面,比起人民代表来,都是毫无愧色的。干部和人民代表都是光荣的,不应该对他们有所歧视。当着战争处在最困难的阶段,我们所处的环境难以经常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时候,我们曾用干部会的形式完成过各种任务,在那样情况下,它是比较简便的。就是在今天这样情况下,干部会也还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种形式。不应笼统地说干部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那一个重要那一个不重要。干部会议永远是必需的,有了人民代表会议同样还需要有干部会。但是,不论从那一方面来说,认为开了干部会就不需要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意见却是完全错误的。毛主席说:“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我们必须这样做才对,不然就是错误的。那末,我们有些同志为什么特别强调干部会而不强调人民代表会议呢?他们为什么把有些人民代表会议实际上开成了普通的干部会呢?为什么把有些人民代表会议实际上改变了它的权力机关的性质呢?在这里,固然有很多客观原因,但最主要的是主观原因,即有一部分领导同志,习惯于在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中所养成的简单化的工作方式,老一套,并习惯于“我说你服”,“决而不议”。这些同志虽然忠心耿耿地给人民当“长工”,然而他们却不喜欢“主人”对他们“发号施令”,“批评监督”,加以“约束”。他们要把人民代表会议在实际上变成普通的干部会,这就说明他们在思想上实际认为国家政权属于人民是有条件的,不是政府干部听命于人民的代表机关即权力机关,不尊重人民代表会议所代行的代表大会职权,而是将人民的民主权力降低到“领导赐予”的地位。不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会议,两者是人民民主政权不可分割的整体;人民的代表也是国家的和人民的干部,人民的政府完全有理由要求人民的代表协助政府进行工作,而人民的代表也有接受政府领导的义务。但是,问题却在于单纯给任务而不尊重它的权力,遇到重大问题,不让它来郑重讨论与决定,而只让它来执行被给予的任务;甚至于单纯“使用”人民代表,而不注意发扬他们的政治积极性,因此便削弱了人民代表的主人翁感觉;因此人民的代表机关便单纯地变成了政府的助手,忽视了它应有的职权。这就是我们所应该坚决反对的。
“国家的事务也就是人民的事务;要东西也是为了人民。”这又是一种说法。不错!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所有“取之于民”的都仍“用之于民”,即为了人民。但是我们的领导必须是也只能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国家事务,讨论生产、税收等与全体人民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项,是十分必需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加以反对。但是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就可以一切用命令行事呢?不能!在布置国家的任务时,必须和人民代表充分地讨论协商,使国家事务真正变成人民自己的事务,采取民主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式,这是绝对必要的。可是,有些同志却说“时间不够用,来不及协商”。试问真有那么多的紧急的事务而都来不及协商吗?试问在会议上就不可以少作些长篇的报告而让大家有更多时间来进行协商与酝酿吗?有些领导同志处理国家事务,缺乏充分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没有采取群众路线,他们不关心人民日常生活的共同要求和具体要求,将国家的事务与人民的事务对立起来。这显然是不对的。目前许多县人民代表会议的主要缺点之一,就是不关心人民的日常生活,对于处理人民自己的事务表示冷淡,以致不少县份来自人民群众的提案,日益减少。这种减少,有的是有合理的原因的。如村、区人民代表会议健全了,县人民代表会议上细小问题自然减少;有些突出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有些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已被领导上正确地集中起来了,因而提案就自然减少了;或者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特别突出,其他事项就被冲淡了。但是,目前有很多地方,提案的减少并不是由于这些原故,其主要原因仍在于领导上对于提案处理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致使人民和他们的代表感到“说话不顶事”,因而严重地影响他们对于人民代表会议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这是不能坐视的严重缺陷。
“只怕上边批评,不怕下边埋怨。”这种想法固然有其客观的历史的原因,但主要的是干部不了解对领导机关负责和直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统一性。并有一部分同志骄傲居功,认为“天下是我们打的”,“没有我们办不了事”。因而,他们不尊重人民代表。有些村庄,干部和代表比资格、比功劳。有些干部很不满地说:“谁带红条,谁吃馍馍,谁去作工作。”这种思想反映在人民代表会议工作中,就往往会把人民代表的条件提得过高,对于代表选举的结果因为“害怕不纯洁”而包办代替;不善于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至于在人民代表中,如果发现有不称职的,人民随时加以撤换,则是完全应该的。
目前思想偏向的存在,是很多县的人民代表会议所以开不好的真实原因。因此,要加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要健全人民代表会议并改进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就必须和这些错误的思想偏向进行不调和的斗争,使人民代表会议真正成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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