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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1986-09-26 00:00

清除蛀虫

第1版()
专栏:

  清除蛀虫
  本报评论员
贪污犯黄裕辉已经伏法。
但是,他怎样从一个县委副书记堕落成为吞噬国家巨款的贪污犯,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我们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我们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正当手段先富起来。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来说,首先应该考虑的是怎样带领群众为国家富强、为人民富裕尽职尽责。黄裕辉利用权势,利欲熏心,把党的宗旨和共产党员的责任抛到九霄云外,肆无忌惮地倒卖外汇,谋取暴利,收取贿赂,他手中的不义之财越聚越多,他在罪恶的泥潭中也越陷越深。
黄裕辉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公然鼓吹“在任职期间把钱捞够”。这样的人还有一点点共产党的干部的气味吗?正是由于这种思想急剧膨胀,使他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从一个党的干部堕落为一个大贪污犯。清除象黄裕辉这样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蛀虫,给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是理所当然的。
黄裕辉的堕落,又一次告诉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党纪,加强法制,决不允许任何人乘改革、开放、搞活之机,以权谋私。对于那些自以为可以不受党规约束的党员,决不能容忍;对于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党员,一定要依法惩处,以维护党纪和国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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