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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春 1986-09-30 00:00

银行存下款 出外不带钱 十三个大城市间10月1日起开办汇兑新业务

第2版()
专栏:

  银行存下款 出外不带钱
十三个大城市间10月1日起开办汇兑新业务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王迎春)假如你去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三个大城市之间旅行、做买卖,身上可以不带现金,你的银行存折、支票和汇票可以随时在当地银行兑换成现金。这是中国工商银行将于10月1日在这些城市之间的部分行处开办新业务的主要内容。
开办新业务的除上述城市外,还有武汉、广州、西安、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南京、成都等城市。长期以来,人们到外地出差,不得不把大量现金带在身上,既不方便,又不安全。这种状况说明,我国实行了三十多年的银行结算方式,已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工商银行开办这种新业务后,假如你是哈尔滨人,到广州旅行或采购货物,可以事先把钱存到本地办理“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业务的储蓄所,领取专用存折,到广州后凭这个存折便可在储蓄所取款或存款;你也可走时把钱交给哈尔滨银行,并在那里签发一张专供个人使用的储蓄旅行支票,到目的地后可在办理此项业务的储蓄所直接兑取现金,或者去办理一张手续简便的定额汇票,人到款到。
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今天在中国工商银行举行的这些新业务剪彩仪式上说,希望工商银行在开办汇兑结算新业务上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新措施新办法,争取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把这些新业务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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