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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园 1986-10-31 00:00

企业办“厂中厂”

第7版()
专栏:

企业办“厂中厂”
“从鸟巢中掏出珍奇的鸟来”,这是近年来西欧企业界爱说的一句话。这话的意思是:要善于在自己的企业中发现富于创造精神的人才。为了不让职工中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人自生自灭,鼓励他们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作贡献,法国、瑞典等国不少企业在内部办起了“厂中厂”。
“厂中厂”的具体做法是:职工向企业领导自我推荐,提出生产某种新产品或改进某个工艺过程的设想和措施,得到首肯之后,职工可利用工厂的信誉、商业网络和供货渠道另辟小厂,即所谓的“厂中厂”,去试制、销售新产品。自荐的职工对自己的方案都是深思熟虑、有相当把握的,且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方案一般也是具体可行的。例如,瑞典一家钢铁厂的职工,提出改进举重器械的所用钢材的方案,试制成功后,销路很好,举重好手都用上了。
自荐的职工可在6个月内半脱产,这段时间内,厂方为他们有若干次指导性讲座,其余时间他们围绕着自己的方案工作。半年之后,若能使其方案生产出商业价值的新产品,那么,“厂中厂”就算办成了,可结束其使命,而提出并实现了方案的职工,会得到适当的奖励和提拔。
开办“厂中厂”,对企业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企业发现了人才,阻止了人才的外流,企业领导因此也能较虚心地听取各个层次职工的意见。目前,瑞典已有二百名职工从“厂中厂”毕业。
·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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