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彭真在人大常委联组会上指出 破产法也是个“促进法” 没有经验就先试点然后加以总结再来修订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6年11月 -> 彭真在人大常委联组会上指出 破产法也是个“促进法” 没有经验就先试点然后加以总结再来修订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86-11-30 00:00

彭真在人大常委联组会上指出 破产法也是个“促进法” 没有经验就先试点然后加以总结再来修订

第1版()
专栏:

彭真在人大常委联组会上指出
破产法也是个“促进法”
没有经验就先试点然后加以总结再来修订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九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今天举行的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联组会上指出,我们的企业破产法也是一个促进法,促进国营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增强它的活力,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没有经验,就先试点。一切新的重大问题,先经过试验,这是我们久经考验、屡试不爽的方法。
彭真说,关于国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宪法第七条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但这并不是说国营经济就是一个企业。现在,仅国营工业企业就有九万三千多个,如果作为一个单位,国家怎么管?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他指出,现在,我国除国营企业外,还有三十六万多个“大集体”,一千二百多万个乡镇企业。此外,还有“三资企业”。它们之间有横向经济联系、有合同。每年数以亿计的合同,会有一部分不能履行,有的企业届期不能偿还债务。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国营企业,作为法人,它承担民事责任,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如果是无限的,国家就要替它偿还全部债务,为此签订每份合同就不得不经国家批准。这不仅不利于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也不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因此,国营企业只能实行有限责任。为了解决国营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就需要有企业破产法。
彭真说,这个法现在只适用于国营企业。从现在反映的情况看,要破产的企业不多。随着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合同的增多,破产的企业可能会增多。这些企业如果不是有限责任,而由国家统统包下来,那怎么行?
他指出,目前的问题是国营工业企业法还没有制定出来,先搞企业破产法遇到一些困难。关键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还没有完全落实,厂长负责制即厂长在生产指挥、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力还没有完全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也还没有完全落实。这样,企业就难以负破产的责任。从这一方面说,我们的企业破产法也是一个促进法,促进国营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增强它的活力,促进经济体制改革。
彭真说,关于企业破产问题,我们还没有经验。正象许多同志说的,这个法的立法条件现在还不成熟。同时,大家又都认为,制定这个法很必要。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没有经验,不能立法;不立法,遇到破产问题又没办法处理。这就是我们常委会最近两次会议遇到的难题,面临的课题。我看,我们只能知难而上,研究、解决问题。问题本身就包含着解决问题的方法。试点和不试点,不一样。有没有一个试行法或草案去试点,又不一样。大家商议的结果,赞成把企业破产法作为一个试行法,通过之后先试点,在国营工业企业法制定后再试行,经过试行,总结经验,再来修订。试点、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是国务院决定的事情。


查看完整版本: [-- 彭真在人大常委联组会上指出 破产法也是个“促进法” 没有经验就先试点然后加以总结再来修订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