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胜 |
1986-12-28 00:00 |
维护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当前个体劳动者的一个迫切要求
第2版() 专栏:
维护个体户的合法权益 ——当前个体劳动者的一个迫切要求 本报记者 刘国胜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上,记者有机会接触来自各地的代表,当问及他们是否还怕政策变时,一位广西的代表说:怕变的心理正在减弱,目前大家最关心的,是维护个体户的合法权益问题。 据了解,严重侵犯个体经营者正当权益的事情在各地屡有发生。在个体经济比较活跃的广东省,有一位副镇长曾下令全部拆除个体户摊床,谁拆谁拿走,影响极坏。某县城南街共有七百多个个体户,呈现一派繁荣景象。后来在一个晚上,就把这条街上的个体户全部赶走。这件事是一位副县长领头干的。南方日报曾为此连续发表几篇评论,引起省委重视,但经过几番周折,当事人只是检讨一番了事。广州市沙河区有几户经销香烟的商贩,烟是从烟草公司正当渠道购进的,但当地有关部门却以香烟来源不合理为由,进行大搜查,将烟全都扣留。令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这样做并无合法手续。 滥收费、滥罚款的现象,尤为普遍。河北省今年3月,个体户比去年底减少十万户。负担过重,是个体经济萎缩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省三河县一位卖白薯秧的老农,卖了一车,收款六十多元,当地林业局从中收取检疫费二十多元,税务收三十多元,再交纳工商管理费,最后只剩八元钱,而为卖这一车白薯秧要往返行程一百多里地。“洋娃娃大王”和“馄饨姑娘”是上海市当年很有名气的两位个体经营者,现在也都不干了。由于税收过重,费用繁多,许多个体户不想再扩大经营范围。 在经营场地、货源供应等方面,个体户也都感到有苦难言。有些城市明文规定繁华街道不许设个体摊床,而辟为贸易市场的场地往往都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什么生意可做。由于多数地区没有把个体经营场地问题列入城建规划,个体经营者常常被赶来赶去到处搬迁。有的个体户说:“我们不要国家一分钱,自谋生路,不仅解决就业问题,活跃经济,而且每年还能为国家提供较为可观的税收,为什么对我们这样歧视?”在货源供应上,对个体户也很不公平。不仅供应渠道少,即使按计划下达给个体户的,也常常被截留。此外,货源供应中的搭配风也相当严重。 个体户的代表们认为,中央对发展个体经济很重视,但某些地区在执行中往往制定许多土政策,限制甚至打击个体经济,使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受侵犯,这应当引起社会重视。少数个体户特别是无证商贩确实有违法或坑害顾客的行为,但他们不代表大多数守法的个体户,批评个体商贩时,要区分有证户和无证户,守法户和违法户。不按规定办理执照的无证商贩是不合法的,不能因他们的不法行为而毁坏个体户的声誉!他们呼吁:尽快制定个体经营法,维护个体户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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