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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辅良 1986-12-31 00:00

治水兴利

第2版()
专栏:新语

治水兴利
宋辅良
“水利”并非新词,这几年来却有新意。新在它终于真的与“利”沾了边,与商品经济沾了边。这不能不算个大变化!屯留县和盐城市郊区的实践正反映了这一点。
远了且不说,在轰轰烈烈学大寨的年头,对那些诸如“西水东调”一类的治水工程,有谁敢言“利”呢?又有什么“利”可言呢?不计经济效益,劳民伤财,“水利”其实变成了“水害”。在“以粮为纲”的方针之下,人们对水利的理解也往往失之偏狭:能多浇地多打粮食即为利,养鱼、采苇等等则不以为利。结果,弄得鱼米之乡米多鱼少,丰富的水资源白白闲置,得一利而失几利。搞水利,少利、无利甚至有害,谁还有兴修水利的劲头儿!
商品经济的兴起,开阔了农民的眼界。田地“长”商品,山上“埋”商品,水中也能“生”商品。这个道理,不仅象盐城郊区那样的南方水乡农民懂得了,象屯留那样的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民也看清了。于是,那些地方人们的思想观念起了个大变化:变得治水必算经济账,一水多用,一水多利,围绕水兴各业,种粮、种菜,养鱼、养虾,发电、航运……一篇“水”的文章做得有声有色。
不是有人对农村实行“大包干”、发展商品生产之后的水利建设问题忧心忡忡吗?那么就看看这两篇报道的事实吧:当农民看清兴修水利能带来种种实实在在好处的时候,他们“治水”的劲儿大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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