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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洁 1951-09-28 00:00

保姆张玉洁致函本报 揭露陈英的不法行为

第2版()
专栏:

保姆张玉洁致函本报
揭露陈英的不法行为编辑同志:
我叫张玉洁。我在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到天津铁路管理局天津分局宣传科长陈英同志的家里做女佣人。在我生产以后,陈英同志逼迫我把孩子送掉,致使我的孩子病死,我也得了妇科病。
我在今年一月刚到她家时,就告诉她我已怀孕五月,不能干重活。她说:“以后再说吧!”我刚生下孩子,原想让孩子满了月再送给人家,但陈英却逼迫我把孩子送给铁路职工王德玉。到七月下旬,我孩子因泻肚、抽疯病死了。王德玉托人给我送来二十万元钱,并安慰我。我虽然为孩子的死痛心,但对王家是非常感激的。我不要王家的钱。但陈英劝我留下,并说:“早就应该送来了。”她认为我的孩子换几个钱就行了!
我临产前,丈夫要求来照顾我。陈英怕增加她的负担,拒绝了。我生产后,也没人照顾。陈英请了两天假在家。她做饭时,就把她的孩子让我抱着。
一张床躺不下三个人,只好把她的孩子放在我肚子上。我不便让她照顾,当天就下地做事。这样,我下部就常大量流血。她说“月子里总是这样”,也不让我治病。
因生产缺乏休息,加上营养不良,我身体很坏,两个月后,我的奶就没了。陈英又找了一个刚生下小孩四天的产妇来喂她的孩子。
她在以前曾说,我替她奶孩子,她就为我负担生产的费用。我生产共花了十七万元,她只答应给我三万三千元。我说:“今天做事应该合理合法!”她就骂我:“你们穷人就凭讹人吃饭!”叫我“卷上铺盖滚”。她给我算工钱时,我问她:“我喂了两个月的奶,怎么算啊?”她说:“孩子原来每天吃一磅半牛奶,吃了你的奶,还是吃一磅半牛奶。你活该倒霉!”直到临走时,她丈夫才给了我四万元奶费。
编辑同志:我在陈英家做了六个月事情,精神、健康都受到很大摧残,希望你们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张玉洁
编者按:张玉洁这封信,是中国铁路工会天津区委员会女工工作委员会转来的。经过该会调查,情况属实。陈英是个共产党员,但有严重的剥削思想。她竟“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使别人受痛苦’的基础上”,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天津铁路管理局天津分局党政领导机关,正在研究处理这个问题,非常必要。希望把处理结果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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