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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9-29 00:00

定襄县人民政府竟干涉青年婚姻自由 非法扣押三对青年男女

第3版()
专栏:

定襄县人民政府
竟干涉青年婚姻自由
非法扣押三对青年男女
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政府扣押要求婚姻自由的青年男女,是违反婚姻自由、侵犯人权的严重错误行为。
该县三区芳兰村妇女薄凤莲(十八岁),去年和青石村师三青(二十岁)自愿订婚。今年正月,薄凤莲的母亲一手包办,把凤莲许给了本县粮库干部梁存和,要了六十五个白洋的聘礼。凤莲不愿意,决心要和师三青结婚。五月二十四日,凤莲跑到区政府要求与梁存和退婚,没被批准。回家的路上,凤莲碰见了师三青,两人约定第三天一起到县人民政府办理与梁存和退婚的手续。凤莲回到村里,把这个计划告诉了另一个妇女薄秀梅。薄秀梅在青石村也有一个爱人——青年武全通。但她从小就被父母包办订了婚,整天为此愁眉不展。于是,她们便决定四人一起乘火车去县办理退婚手续。她(他)们在火车上却被铁路警察“查住”,并被送到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以“通奸拐带”的罪名,将四人送县“法办”。在送“案”信上写着:“……该二男人,捣乱社会治安,群众痛恨之极;该二女人,素日行为不好,每天大街游窜。”对此,县人民政府并未问明情况,便将四人扣押起来。
另,该县一区镇安寨村妇女赵金蝉,今年十八岁,从去年二月间便与本村青年樊金魁恋爱。金蝉的父母思想落后,反对女儿自由恋爱,于去年十月间强迫金蝉与南作村彭降生(十五岁)结婚。金蝉因为反对父母包办婚姻,挨了父母的打,父母还不准她回娘家。今年六月,金蝉准备向区政府提出离婚要求,不料被婆婆发觉,先到区政府诬告了金蝉和金魁。第一区区人民政府未经调查研究,便将金蝉、金魁转送县人民政府,扣押了起来。
事情发生之后,该县部分干部对于这些错误还认识不清,说什么“花案太多了”。这充分暴露了这些干部甚至该县负责干部的封建思想是多么严重!干部的封建思想是正确贯彻婚姻法、实现男女婚姻自由的绊脚石,与上述三事有关的干部应作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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