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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初 1987-01-28 00:00

梧溪乡姑娘进夜校学法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梧溪乡姑娘进夜校学法
本报讯 江西省临川县梧溪乡近几年在“普法”中办起了妹子夜校,“娘子军”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得了婚姻自主权,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
这个妹子夜校创建于1978年,过去主要是学习文化。从1984年开始,她们开始增添学习法律基本常识的内容。起先,她们学习婚姻法,听老师讲案例。以后系统学习“九法一条例”。大家认真听课,一起分析案例,从而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学员邹亮华,现年二十一岁,从小由父母包办许配给表兄,思想很苦恼,还有过一死了之的念头。她通过学法,懂得了公民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知道三代之内的直系亲属结婚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于是,她向父母宣传法律知识。经过几番劝说,她父母终于同意解除婚约。如今邹亮华自主找到了一个情投意合的如意郎。
这个夜校的学员由于常年不懈地认真学习,一批又一批妹子摘掉了文盲、法盲的帽子。该村被评为县里的“文明村”。(李本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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