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茂城 陈健 |
1987-03-31 00:00 |
计委、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 全面规划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工作
第3版(要闻·经济) 专栏:
计委、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 全面规划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工作 本报讯 记者罗茂城、陈健报道:除津、沪外的全国各省区的计划工作者3月底汇聚成都,开始着手部署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综合各地的资源和经济、文化背景,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系统地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这在我国计划经济史上还是首次。 这次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委和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工作座谈会”,意味着贫困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在全国有关省区全面铺开。 按照国家计委的布置,这次大规模的扶贫规划工作,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前者主要提出宏观指导方针、政策和措施,包括全国18个集中贫困区摆放的区域性的、较大的骨干项目,而后者则是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提出区域性分阶段的目标、政策和措施。整个规划从现在起安排到2000年。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到1986年底,我国农村尚有近一亿人口的年均纯收入水平低于200元。其中有数千万人的温饱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七五”期间扶贫工作的目标是首先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中长期的目标是使全国近一亿的低收入人口立足于自力更生脱贫致富。从中央有关部委到各省区正按这个步骤推进扶贫工作。专家们指出,我国的扶贫工作正在进入一个有整体意识、有主动性、有效果、有生气的新阶段。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的许多工作要落实到项目开发上,国家计委的负责人要求各地在项目安排上,主要选择好一批投资少、建设周期短、见效快、易于掌握、辐射力强、覆盖面较大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要注意搞好资源和农副土特产品的系列开发;而国家长远规划,则有意识地侧重于贫困地区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有带动区域起飞的骨干项目。全部规划预计到198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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