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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新 1987-04-29 23:00

乔石在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法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 做好立法工作要注意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第1版(要闻)
专栏:

乔石在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法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
做好立法工作要注意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周长新)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闭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乔石在会上讲话说,加强法制建设是个长期的任务,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密切联系和协作才能做好。
乔石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制定了一大批重要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改变了无法可依的局面,通过法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维护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了各项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他说,经过8年来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格局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政府转变管理经济的职能,由过去那种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活动转变为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间接控制和调节经济的运行,把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结合起来。
乔石强调说,法律是发展商品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手段,我们要学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加强法律监督来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他指出,有些部门和地方的领导同志,看不清经济体制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巨大变化,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有的甚至有法不依,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这种作法不改变,就会为改革设置障碍,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
乔石说,立法工作涉及面广,问题很复杂,仅仅依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搞好的,要注意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的事情,中央立法条件不成熟,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实践一段,积累经验,经过总结提高,为下一步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打好基础。
谈到机构问题时,乔石说,精简机构不是“一刀切”。要精简、合并那些直接管理企业的专业管理机构,适当加强综合部门、监督机构和法制机构。在不突破现有总编制的前提下,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和充实,人员要适当增加。
今天的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王书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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