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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清 1951-10-28 00:00

西安市举办推行爱国公约的积极分子训练班

第4版()
专栏:

西安市举办推行爱国公约的积极分子训练班
江清
西安市城关各区和郊区各个乡,都开办了一次推行爱国公约的积极分子训练班。用三天至五天的时间,吸收工厂、村庄和街、巷的抗美援朝会委员、宣传员、读报组长、村干部和各方面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同时,市文联也开办了同样性质的训练班,参加学习的多为剧院演员和曲艺界的积极分子。这些训练班一共吸收三千九百一十九人参加了学习。他们的学习情绪都很高。九区原计划训练六百多人,结果到了八百多人。有的妇女为了参加学习,甚至暂时把孩子也奶出去。
这次学习,提高了学员们对爱国公约的认识,并联系各地区、各单位推行爱国公约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改进办法,为全市进一步推行爱国公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习以前,由于一部分积极分子对爱国公约运动的政治意义认识不够,甚至抱有错误的看法,有的积极分子不知道推行爱国公约,必须通过充分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有的不知道爱国公约究竟有什么作用,因而不重视推行爱国公约的工作;或则以包办代替的方式去叫群众订爱国公约,结果使爱国公约运动不能更为普及,一部分已经订立了爱国公约的地方也是有名无实。这次学习中初步解决了这些问题,例如有的学员在学习前认为“订爱国公约没什么用处”、“不订还不是照样生产”,有的村干部以为“订爱国公约会耽误生产”,还有人认为订爱国公约就是“要捐献”,甚至说爱国公约是什么“连环保”。经过这次短时间的学习,大家懂得了订立和执行爱国公约是“爱国的具体行动”,“爱国公约是我们的小共同纲领”,“有了爱国公约,做事就有个标准”,因而对爱国公约工作更加重视起来。在明白了爱国公约运动是群众的自我教育运动以后,许多积极分子在学习中检讨了过去自己在推行爱国公约工作中的包办代替作风,大家一致认识到这是过去一些爱国公约不起作用的重要原因。如三区一位积极分子说:“南桥梓口的爱国公约是我一个人包办订的,我还觉得订得不错,可是行不通,现在我才知道了我的作法不对。”各训练班都着重教育积极分子学会走群众路线,学员们也分别在小组会上讨论、研究了回去如何宣传、动员,如何发动群众充分酝酿讨论,好好地把各单位的爱国公约检查、修订一次。对于爱国公约要包括些什么内容,要怎样才明确具体,过去有许多积极分子不明白,他们说:“订得短了,说是口号,长了又嫌琐碎,真不知该订些什么。”学习中大家知道了爱国公约应该有政治、生产(或工作)、学习三方面的主要内容,并且要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订得便于执行,又便于检查。有的训练班还教学员练习自己订爱国公约,并订出个人执行爱国公约的计划。有的学员回家召开了家庭会议,订出了家庭爱国公约,拿到小组会上让大家讨论研究。经过这一步骤,使学员们进一步知道具体的人家,爱国公约应该怎样订,应该包括些什么内容了。
经过这次学习,一般积极分子都觉得今后推行爱国公约“有门了”。他们说:“过去是老虎吃天,没处下爪;现在工作有了本钱,就不怕了。”提高了大家推行爱国公约的信心。这样的短期训练班,已受到积极分子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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