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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形如 1951-10-29 00:00

河北省籽棉加工迟缓 不能及时供应工业需要

第2版()
专栏:

河北省籽棉加工迟缓
不能及时供应工业需要
自九月新棉大量上市后,河北省各地收棉机构曾大力开展购储新棉工作,并超额完成九月份收购任务。但因该省多数地区收棉机构不能及时将籽棉轧成皮棉,打包调运,以致影响对纺织工业原棉的供应。目前全国各地纺织工厂均已恢复全班,天津等地有的且已改每日二班制为三班制,并积极组织突击增产任务,因而各地加紧调运原棉予以支持,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
河北省在籽棉加工方面进行是比较缓慢的。截至十月中旬的不完全的统计,该省收购的籽棉,未加工者在八千二百万斤以上。其中绝大多数是合作社所积压的。如石家庄专区约积存一千四百多万斤,邯郸专区二千多万斤,邢台专区和南宫、威县等县约一千多万斤,其他各产棉区也均有积压。若干地区如:临漳、临清、成安等县积压之籽棉,部分已有发热、发霉现象。据该省财政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认为产生积压现象的原因有四:(一)在新棉收购工作开始之前,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及该省财政经济委员会,虽早已指示应积极准备轧花工作,以实现“快收、快轧、快运”的要求,但各级收棉机构并未认真执行;(二)某些县为了解决本县肥料问题,不愿籽棉出境和有的合作社存在本位主义观点,企图把籽棉留下慢慢组织社员加工,不愿调给城镇动力轧花车加工,同时也不积极组织非社员人力轧花车加工。(三)合作社付给动力和人力轧花车的加工费太低,因此曾有不少动力车宁愿停车不予加工;人力轧车因农忙未过,再加加工费低也不愿轧花;(四)各级领导机关对此类现象没有及时深入检查并加以纠正。
该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为此曾发布指示,要求各积压籽棉机构,特别是各级合作社克服一切困难,积极组织轧花工作。要求各级财委加强检查督促。并决定提高轧花加工费(动力轧车每百斤加工费提高四至八斤小米,人力轧车提高四斤),以期推动这一工作走向正常。(林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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