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明 |
1951-10-29 00:00 |
婚姻要自己作主才好——宋为华和赵长林结婚后积极生产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婚姻要自己作主才好 ——宋为华和赵长林结婚后积极生产 北京郊区十一区牌坊行政村小店自然村妇女宋为华,由父母包办婚姻结婚,今年二十岁就守了寡。“好马不背双鞍,烈女不嫁二郎”,这是父母、乡邻们的教训。可是,宋为华又常听村干部们说:“婚姻自由了。寡妇嫁人,旁人不能干涉。”宋为华心里矛盾着、斗争着。 同村有个赵长林,二十三岁,身体好,工作好,又是青年团员。宋为华觉得赵长林可不错。不久,赵长林认识了宋为华,知道宋为华也是生产能手。他俩一遇到,总是心里火辣辣的;想说话,脸一红又过去了。终于有一天,他俩在园子里谈了话,赵长林鼓足勇气先开口:“咱俩人是不是能……。”宋为华没等他说完就接着说:“咱俩谁都知道谁,就怕父母不答应。”俩人畅快地谈了心里的话。 过了不久,赵长林和宋为华更肯定了:要冲破封建婚姻制度,要自主结婚。宋为华在赵长林鼓励下,决心向封建家庭斗争到底。他俩高高兴兴地去区政府领了结婚证。但是,宋为华的父母都不同意。 宋为华坚持了两星期多的斗争,终于打通了父母的思想,在九月二十八日和赵长林结了婚。 结婚后,俩口整天起早睡晚,劳动生产,现在他们计划一起去上冬学学文化。老乡们说:“咱村谁也没有人家小俩口那样亲热”。有一位老太太说:“咱们岁数大了,还是小伙子们自己作主的好。” 王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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