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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中 1951-10-30 00:00

皖北肥西县官亭区政府 对滥伐木材事件不积极处理,应作检讨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皖北肥西县官亭区政府
对滥伐木材事件不积极处理,应作检讨编辑同志:
皖北肥西县紫蓬山林场人员,知道肥西官亭区聚星乡解新庄一带群众有滥伐森林的行为后,即于九月三十日函知官亭区政府速加制止,并于十月三日派该场推广组长邓延祚去官亭区,与区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邓延祚发现仅解新庄一个村子,在十数天内伐倒的胸高直径七寸以上的松树等树木,就有一百六十棵以上。邓延祚根据国家护林政策,于十月三日午后即函请聚星乡及该村将带头伐林者翟仁春、刘华贵二人送到官亭区政府,请区政府处理。四日晨,邓延祚赶赴官亭区政府时,恰逢区政府召开乡干部会议,经与衡区长谈话,衡说:“据我了解,为头的不是这两人,另有一个姓解的在内造谣作主,翟、刘二人昨晚已经回去了。”邓请他将那个姓解的加以处理时,衡说:“我们会议重要,等会开完了我们再慢慢调查。”邓看区政府处理无望,乃转请衡区长抽调一个干部到聚星乡政府召开群众会议,以对滥伐林木的行为作有效的制止,并调查破坏情况,但衡区长不耐烦地说:“会议两天才能开完,我们现在无空,不行!你们等不及,这事由我们负责好了。”邓延祚因得不到官亭区政府的协助,未能将破坏林木的确实情况调查清楚,也未能即时制止群众滥伐林木。
我认为,官亭区政府强调忙于开会,对滥伐林木的事件采取拖延应付的态度,这说明他们对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重视是不够的,应该作深刻检讨。官亭区政府应积极主动协助紫蓬山林场深入调查,对破坏林木者加以适当处理,并制止群众继续滥伐林木。
皖北行署农林处 游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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