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老有所养的新途径——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一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7年05月 -> 老有所养的新途径——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一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施明慎 1987-05-30 23:00

老有所养的新途径——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一

第2版(经济)
专栏:

老有所养的新途径
——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一
本报记者 施明慎
今年4月,记者在江苏一些市、县实地考察保险事业的发展情况。首先遇到的一件新鲜事是:苏州昆山县乡镇企业退休职工李传良,也和国营、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一样,领取了养老金。当了大半辈子农民的李传良,对记者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能拿养老金,这回不用发愁没人养老了。”
原来,李传良所在的巴城乡农机厂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昆山县支公司投了职工养老金保险,只要交足15年的保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职工就可以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从1983年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等市、县的保险公司都陆续对国营企业的合同制工人,集体、乡镇企业职工办起了养老金保险。近几年,投保的企业和人数逐渐增多,至今,江苏省共有23843家企业,64万人参加了养老金保险。
保险公司开办的职工养老金保险业务之所以发展迅速,深得民心,其吸引力就在于它弥补了我国现行退休养老制度的某些不完善之处。过去,国营企业实行统收统支,职工退休,医疗由国家包下来;集体企业基本上自理,盈利多分,亏损不拿。农民没有退休劳保待遇,只得多生子女,“养儿防老”。
目前,江苏省离退休职工队伍日益扩大,企业负担加重,影响在职职工福利的矛盾有所暴露。据统计,1986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费用就达12亿余元,约占工资总额的12%。一些服务性行业或集体、乡镇企业,家底薄,老职工多,职工养老治病问题更加突出。苏州昆山县一家合作商店的退休职工是在职职工的1.5倍。结果干活的人少,拿钱的人多,工资和退休费都难以发出。现行的退休养老办法不仅成为企业日益沉重的负担,而且有碍新老职工之间的团结和职工队伍的稳定。由于多数企业的职工退休费是从当月的福利基金中支出的,实际上是在职职工在负担退休职工的费用。换句话说,退休人员越多,在职职工的福利就越少。有些实行租赁、承包的企业,在形成新的劳动组合时也表示不愿意要老职工,担心他们干不了几年就得成为全体职工的包袱。有些集体、乡镇企业的青年职工也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没解决,总是想方设法地“跳槽”,另寻门路。因而,如何减轻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职工退休养老问题,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一个课题。
在改革中,不少地方实行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制度。从长远看,由各地保险公司开办养老金保险,体现了职工老有所养问题由“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移。与现行的“企业自筹、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养老办法不同,养老金保险费采取的是预先提留,若干年后返还的办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情况,向保险公司交纳数目不一的保险费。总的原则是现在企业多交,将来退休职工多拿;企业少交,职工少拿。这种办法,一方面使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更加紧密,鼓励职工为企业的兴旺发达出力;另一方面把企业将来承担的负担转移到保险公司肩头,使企业和职工可以安心地集中精力从事生产活动。目前,国家为了支持这项事业,规定养老金保险费可在税前提交,并给予优惠利息。


查看完整版本: [-- 老有所养的新途径——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一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