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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6-29 23:00

对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黑龙江省委省府检查应负的责任 孙维本侯捷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书面检查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对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黑龙江省委省府检查应负的责任
孙维本侯捷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书面检查
新华社哈尔滨6月29日电 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连续举行会议,检查对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应负的责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已联名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检查报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报告中,除就大兴安岭林区的特大森林火灾作出检查外,并联系到这几年黑龙江省发生的其他重大事故,包括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伊春市两年发生两次大火,哈尔滨松花江沉船事故,双鸭山坠桥事件,哈尔滨亚麻厂爆炸事故等。省委、省政府在报告中就发生上述事故应负的责任作了自我批评。
黑龙江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在报告中提到改进的措施时,表示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要严明法纪,严肃处理事故的肇事者和责任者。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黑龙江省省长侯捷,也就自己对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等事故应负的责任,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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