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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帝都 1987-06-29 23:00

冒充律师骗取巨额财物 何发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冒充律师骗取巨额财物 何发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讯 记者潘帝都报道:冒充“律师”行骗财物的罪犯何发明,最近被贵州省安顺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发明系贵州省普定县人,现年55岁,1955年因犯盗窃、敲诈、贪污罪,被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刑满释放后,何在安顺市东郊虹村务农。从1979年至1986年间,他冒充“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工作人员”,他还专门“聘用”人充当所谓“秘书”,在家私自设堂受案,四处“包打官司”,揽写诉状,大肆进行诈骗活动。他谎称自己在法院当过审判员,政法部门都有他的亲戚和熟人,可以打赢“官司”。在诈骗活动中,他以所谓委托费、财产费、辩护费、追诉费、书写费、活动费、跑路费、招待费、出庭费、出差费等繁多名目,向当事人索取钱财,其中包括现金、粮食、木材、烟酒和农副产品等。
1985年4月,当何发明得知安顺县郑家乡农民严琼英之女被某单位小车撞伤住院,他骗取严出具的所谓“代理委托书”和私章,到那个单位行政处领取伤者的补偿费3300元。其中1800元被何侵吞。七年间,何发明冒充“律师”行骗共达149起,被其坑害的群众达500多人,骗取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864元。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追回何发明所得赃款5200多元及收录机、手表等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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