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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1987-08-30 23:00

保护珍稀物种人人有责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保护珍稀物种人人有责
本报评论员
珍贵稀有的动植物资源,是国家的财富,是全人类的宝藏。野生动植物的价值,决不仅仅在于它自身的经济利用,而更在于它对于保持生态平衡的意义,在于它作为物种基因将在未来的生物技术应用中造福人类。
全世界的有识之士都在为世界范围物种资源的日益减少而忧虑。我国素称地大物博,拥有举世瞩目的珍稀物种资源。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加速发展自然保护事业,划定占国土面积2%的地区,建立起300多处自然保护区,作为近600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繁衍栖息地。
我国自然保护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小。主要是有些地方的领导不懂得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他们把自己负责管理区域内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当成一种负担;有的甚至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在自然保护区开山放炮、搞工程建设;也有的在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开放旅游赚钱。由于一些领导的官僚主义态度,近一两年来乱捕滥采珍稀动植物的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有增无已。一些商业、外贸单位大量收购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一些宾馆、饭店以经营这类珍稀“野味”招揽顾客;一些集市贸易市场公开买卖珍稀野生动物;甚至有一些犯罪团伙内外勾结大肆盗猎、倒卖、走私。这种状况决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为此,国家又颁发了一系列具体的法规。现在的问题是,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对干部和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纠正“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愚昧落后观念,在提高群众觉悟的基础上大张旗鼓地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保护珍稀物种人人有责,而哪里的珍稀物种资源遭到破坏,首先应该追究哪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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