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1年11月 ->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任淑珍 1951-11-26 00:00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第3版()
专栏: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任淑珍
我是河北省昌平县四区孟祖村人,叫任淑珍。我很早就提出离婚,可是县人民法院一直不处理。我把详细情况写在下面。
六年前,由父母包办,我与本村的刘春喜订了婚。我几次提出反对的意见,可是父、母、姑、姥姥都不答应,她们说:“退婚多么可耻,那不是咱家办的事。”就在今年一月十一日强迫我结了婚。我在刘家住了四夜五天,和刘春喜谁也没理谁。我向村干部要求离婚,他们给调解了一次。后来我还是要离婚,村政府给介绍到区,区介绍到县,三月十三日我到了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县人民法院一位姓李的同志说:“新结婚不可离婚,你走吧!”三月十八日我又到法院要求离婚。一位姓任的女同志说:“你先回去,等我们调查调查再给你解决。”三月二十五日我又去法院,原先那位李同志一见我就说:“你新结婚,你的问题等我们研究研究再解决。”五月初,我又去法院一趟,那位姓任的女同志还是说“研究研究再说”。我急得饭也吃不下去,竟闹起病来了。七月十八日,我第五次去了法院。这次是姓任的院长接见了我。他说“可以离婚”,可是要叫我“立案,按手印”。我也不知道立案是什么。这次还是没批准我离婚,又叫我回家了。人民法院是给人民办事的,怎么老不给解决问题!八月二十八日,我第六趟到了法院,一位大高个姓刘的同志审问我。他一开口就说:“你又来了!”我说:“我又来了。法院不给解决问题,我不来怎么办!”刘同志说:“你先回去,等发出传票,男女两人一块来解决。”十月二十八日我在昌平县城里街上看见了任院长和那个姓任的女同志,我要求他们给我解决离婚问题,他们只说:“你一人来不能解决。”十月二十九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男方与我一齐到了法院。谁知那位姓任的女同志说:“你们先回去,这问题不能解决,你们别一趟一趟来了。等处理好了把离婚证给你寄去。”
从我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到现在已经七个多月了,我到法院去了七趟。区政府的同志们也与县法院联系过四、五次,但没发生效力。县妇联、县青年团委员会的工作同志也都和法院联系过,也都没起作用。现在我的病还没好,饭也吃不下去。我迫切等待县法院批准我离婚。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执行婚姻法?为什么这样一拖再拖?他们应当检讨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应当检查为什么不按法律办事。


查看完整版本: [--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