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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荣哲 吴廷革 1987-11-30 00:00

纠正越法侵权事件 清除权本位思想 丰润教育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3版(政文)
专栏:

纠正越法侵权事件 清除权本位思想
丰润教育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本报讯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改善党在农村的工作?河北省丰润县的做法是,加强法制教育,纠正越法侵权事件,清除封建“权本位”、“官本位”思想,严格按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办事。
由于“左”的思想和封建政治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丰润县农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调解纠纷中常常发生越法侵权事件,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捆绑、打骂群众,有的随意抄收群众财产,滥施经济制裁,有的违反合同法,侵犯承包权,有的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从去年以来,这类事件就发生了19起,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败坏了党风,也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
为了改善党的领导,今年,丰润县对19起越法侵权事件逐件澄清事实,并依据党纪、国法,分别予以逮捕、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批评教育的处理。同时把处理情况通报全县基层支部,组织党员讨论,弄清党与法、权与法以及政策与法的关系,使党员认识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而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丰润县重点抓了乡、村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今年,县乡编印法律知识教材6000多份,全县45个镇、乡党校举办法制培训班134期,培训村支委以上干部4000多人,认真学习了《宪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通过对越法侵权事件的严肃处理和普法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领导水平。
今年夏季,安乐庄乡一农妇抢购化肥,不听劝阻,还用铁锹打伤一名乡干部。乡干部对此没有简单粗暴行事,而是报告公安局,依法将这个农妇拘留5天。
目前,依法开展工作、依法处理各种纠纷已开始在丰润县农村干部中形成风气。 (贾荣哲 吴廷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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