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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子成 1987-11-30 00:00

虐待亲父国法不容

第3版(政文)
专栏:法制园地

虐待亲父国法不容
本报讯 9月25日,北京市通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旭昌、吴万和兄弟2人虐待亲生父亲致死一案。判处吴旭昌有期徒刑6年,判处吴万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通县渠头乡王各庄村农民吴景荣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吴旭昌49岁,农民;二儿子吴万和,37岁,通县大件运输场工人。吴景荣老人靠做小买卖、拾破烂维持生活。两年前,吴景荣花450元买了1头小毛驴,后来又打算卖掉。吴旭昌闻讯后找到父亲,要求把驴买下来,但当时没付钱。后来,老人几次找吴旭昌要钱,都被搪塞过去。
今年2月28日,吴景荣把两个儿子找到一起协商赡养问题时,又提到卖驴钱的事,吴旭昌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老人火冒三丈,边骂边上前把吴旭昌推倒在炕沿上。吴旭昌当场把老人踢了个趔趄,顺势拧住老人的胳膊按倒在地,直到邻居赶来,吴旭昌才住手。
吴景荣一气之下当夜离家出走,几天后来到家住胡各庄乡的二儿子吴万和家。吴万和不肯收留老人,当天又把老人送回王各庄。兄弟俩怕老人同他们“评理”,3月8日,便伙同本村两农民把老父关了起来。当天中午,吴景荣撞开屋门跑到村治保主任家。吴旭昌即尾随追来,把吴景荣老人五花大绑押回家,又关进屋里。次日,吴旭昌、吴万和等人又用绳子把老人捆起来,吊在屋顶上,拳打脚踢。吴旭昌还边打边骂:“叫你怎么死,你就怎么死。”看到老人不行了,吴旭昌竟对老人说:“你把存款交出来,我们给你办后事,你交多少,我们就办多大。”
兄弟俩的野蛮行径激起公愤,在乡干部的干预下,将老人送进医院,经医治无效,吴景荣于3月30日含冤而死。 (陶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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