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军 张振邦 |
1988-01-31 00:00 |
沈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消除计划生育工作死角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沈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消除计划生育工作死角 本报讯 沈阳市政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如今,对到沈阳从事劳务活动的外地已婚育者,用工单位要验证其计划生育证明,并建立计划生育卡。 该市实行全方位开放的经济措施后,城镇个体工商业者和临时暂住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失控现象一度比较严重。 这一情况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及时把流动人口作为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对离开户口所在地到他地长期居住的无业已婚育妇女,由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管理;对离开本市到外地经商或从事劳务活动的已婚育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验一次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计划外出生的,每年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至小孩5周岁为止。 沈阳市发动公安、工商、房产、服务、个体劳动者协会、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工作。和平区房产部门在居民动迁时,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联合现场办公,一边办理动迁手续,一边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市建筑工程管理司与各建筑工程队普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皇姑区在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合同公证活动。 市政府还颁布了《育龄人群管理办法》等规章。 (李敬军 张振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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