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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滨 1988-02-29 00:00

关于康有为的评价问题

第5版(理论)
专栏:探索与争鸣

  关于康有为的评价问题
胡滨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他既起过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又起过反面的、消极的作用;他曾经站在时代的前头,指导中国社会的前进,后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却又固步自封,抱残守缺,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对于这样一位情况十分复杂的历史人物,究竟应该怎样全面地、正确地评价他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呢?
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建国以来史学界对康有为的评价情况。
自建国至“文化大革命”的17年间,大多数学者对康有为的评价,基本上是把他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以戊戌政变作为分水岭。在前期,康有为是先进的中国人之一,近代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潮流的主将,领导了戊戌维新运动,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在后期,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康有为坚持改良主义道路,堕落成为保皇派、复辟派,丧失了戊戌维新时期的进步性。
十年动乱期间,戚本禹发表了《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一文,用极左的观点对康有为等维新派和他们领导的戊戌变法运动完全加以否定,一方面指责他们是“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统治者”,“从来不是也绝不可能是为了人民革命的利益”,变法的目的是“企图以此来阻挡人民革命运动,把革命消灭于无形之中”。这个时期对康有为和维新运动的研究成为新的禁区,史坛出现一片荒凉景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人们去掉了精神枷锁,关于康有为的研究空前活跃起来,出现了两种十分引人注目的趋向:
一是有些学者对十年动乱以前那种以戊戌政变为分水岭评价康有为进步和反动的意见提出了异议,认为那种意见是把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简单化了。他们指出:戊戌政变至辛亥革命的十余年间,康有为和其他立宪派一起掀起的立宪运动仍然具有积极作用,对此不应当完全予以否定。还有些学者对康有为于1901年至1902年间完稿的《大同书》作了较高的评价,肯定该书反映了康有为具有反封建的进步精神。
二是另一些学者对康有为在戊戌维新时期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持否定态度,他们根据近年来陆续发现和出版的新史料,如台湾省出版的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以及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日本变政考》、《杰士上书汇录》等书,认为1911年刊行的康有为《戊戌奏稿》是政变后经过篡改的,其中加进了制定宪法、召开国会、尊崇民权等内容,从而得出结论说: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只字不提国会、宪法,甚至阻止别人提,在背后对谭嗣同、林旭等人进行咒骂攻击,完全抛弃了原来的政治纲领。他“亲手与洋务派划分界线,然后又亲手消灭了彼此间的界线”,比光绪帝“甚至还不如一些”。
上述两种意见的提出,有助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康有为的研究和讨论,因此是很值得欢迎的。
我个人认为,评价戊戌维新时期的康有为,不完全取决于他在百日维新期间是否提出了制定宪法、召开国会的主张,而应当全面地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一、他是当时著名的向西方国家和日本寻求救国救民真理的先进代表人物之一。他接受了西方学者的进化论,用来解释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采取了西方国家创办报纸、设立学会等方式,用来宣传维新变法的主张;广泛传播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理论和民权学说,用来改变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他在百日维新期间所递上的奏折中没有明确提出制定宪法、召开国会的要求,只不过表明他在强大的封建顽固势力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退让,而不是抛弃或背叛了他自己原来的政治纲领,怎么能说他同洋务派未划清界线,甚至还不如光绪帝呢?
二、康有为是戊戌维新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从1895年《公车上书》到1898年百日维新的整个期间,无论从奠定理论基础或提出实际变法纲领来说,他都确实起了主导作用。他在戊戌维新运动中的领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也是当时的人们(包括维新派和封建顽固派在内)所公认的。如果肯定戊戌维新运动而否定康有为,那是不可思议的。
三、康有为是近代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潮流的主将。他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等著作,引导人们对几千年来被奉为金科玉律的典籍产生怀疑,使人们从“圣经贤传”的禁锢下解放出来。这种“疑古”思想,同康有为和其他维新派人士所传播的向西方学习的思想结合在一起,对当时的中国思想界起了振聋发聩的巨大作用,从而出现了一个思想解放的潮流。康有为在这个潮流中是个一马当先的闯将,敢想敢说,他所起的重要进步作用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
自戊戌政变至辛亥革命这十余年间,康有为一直流亡国外,周游了世界上许多国家,考察各国政治和风土人情,大大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思想境界。他的活动涉及的范围很广,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大力揭露那拉氏政府,积极从事爱国活动。康有为身在海外,胸怀祖国,时刻关心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他对那拉氏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极为痛恨,对清政府的昏庸腐败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有力的抨击,使那拉氏大为恼火,那拉氏曾悬赏十万两严密缉拿康有为和梁启超。他对帝国主义的蛮横侵略和那拉氏政府的媚外卖国感到十分愤慨,曾写下了许多扣人心弦的诗篇,以抒发他的愤懑情绪。康有为不仅是一位爱国诗人,而且是一名爱国志士,这个时期继续进行了一系列的爱国活动。1905年,美国强迫清政府续订“限制华人赴美”的条约,康有为领导的美洲各保皇会大声呼吁拒签条约,接着《商报》、《时报》等报刊上连续刊载文章,积极响应。1906年,收回路矿利权运动在国内蓬勃开展起来,广东绅商成立了铁路总公司,决心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粤汉铁路自行修筑,募得股份160余万元,其中便有康有为领导的保皇会所认股份30万元在内,从而有力地支援了广东人民自办铁路的爱国义举。他的这些活动,打击了帝国主义和清朝卖国政府。
(二)发动武装“勤王”,进行暗杀活动。康有为虽然主张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但并不完全排斥采取暴力行动。1900年他积极策划在国内发动武装“勤王”,即唐才常领导的自立军起义。他自己不辞劳苦,在华侨中到处募捐,为自立军起义提供军费。起义失败后,康有为转而筹划进行暗杀活动,不惜巨资收买侠士刺杀那拉氏、荣禄、张之洞等人。1906年,康有为的密友、著名侠士梁铁君因谋刺杀那拉氏,被人告发,暴死于狱中。他的这些活动虽然具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但其锋芒直接指向清朝统治势力,使他们感到莫大的恐慌,起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三)兴办企业和公益事业。这个时期的康有为不仅在海外华侨中宣传“实业救国”,而且身体力行,自己着手创办了一些企业和公益事业。他和梁启超一起在日本横滨创办译书局,在上海设立广智书局,在香港兴办华益公司并设立专门招待归国华侨的中华酒店,在广州成立商会并开办广东公学。1906年,他在墨西哥经营华墨银行和电车事业。1908年,他又出资赞助以开发广西实业为目的的振华公司。他所创办的企业,不都是为了赢利的目的,其中有些是为社会服务的,如译书局和广智书局,由于当时出版业很不景气,书籍销路很小,两局赔累不堪,多次濒于倒闭,但康有为为了发展祖国的文化事业和提高人民的知识水平,坚持将它们继续经营下去,不断汇款接济。这个时期的康有为,不愧是一个有眼光、有魄力的实业家。
(四)发动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前几年,身居海外的康有为和梁启超与国内立宪派领袖张謇、郑孝胥、汤寿潜等人常通音信,互相联系,共同掀起了立宪运动。1908年,各省立宪团体的代表纷纷入京,向都察院呈递速开国会请愿书,要求代奏。这时,康有为已在海外设立了中华帝国宪政会,以总会长的身份联合海外200埠华侨上书请愿,要求实行宪政,与国内立宪派的活动密切配合,遥相呼应。应当指出:在当时,立宪运动并不是一个反动的政治运动,它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上层与海外华侨的利益,在戳穿清政府以预备立宪为名行皇族集权之实的阴谋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清政府,促使清王朝迅速趋于土崩瓦解。它在客观上是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的同盟军,在另一条战线上奋力作战。
诚然,这个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等立宪派不主张用暴力手段彻底推翻清朝政权,而主张用和平手段改造清朝政权,使中国逐步演变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国家,因而与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于1905年至1907年间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论战。但是,必须指出:康、梁等立宪派与革命派之间的争论,在性质上是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内部关于手段、方式、政权组织形式等问题的争论,他们在最终目的方面并无分歧,即要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使中国变成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过去有些学者认为,这个时期的康、梁等立宪派充当了清朝封建统治者的“帮凶”,甚至成为反对革命的“最凶恶的敌人”。这种看法把立宪派推到清朝反动势力一边,不愿意承认立宪派在这个时期所起的积极作用,因此是偏颇失当的。应当看到,辛亥革命是一次民主革命,如果把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利益的康、梁等立宪派当做革命的对象,那不仅在理论上讲不通,而且也不符合客观的历史实际情况。
辛亥革命后,康有为在政治思想和主张方面已经落在社会发展的后面,参与过复辟活动,起了一些反面的、消极的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他热心于提倡兴办教育、培养人才和振兴实业,宣传教育救国和实业救国,这些活动仍有积极的一面。不应当认为,除了暴力革命以外,其他有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活动都是不可取的或不足挂齿的。
康有为的晚年,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北京军阀政府大肆逮捕那些举行反帝爱国示威的青年学生。康有为发出了《请诛国贼救学生电》,称赞学生们的爱国行动是“发扬义愤,奉行天讨”,“代表四万万之民意”;痛斥军阀政府是祸国殃民的“国贼”,“或上承从前专制之旧,或以学生擅殴大僚为应有之罪,而忘今之为民国,政府只有奉行民意,而不得专擅也”。他大声疾呼:“全国人宜唤醒以救被捕之学生,而日请诛卖国贼。”
同历史上的杰出人物都有自己的缺点一样,康有为一生中(特别是他的晚年)也有不少的失误乃至过错,民国初年他参与拥戴溥仪复辟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这是他在辛亥革命后仍坚持原来的君主立宪主张的必然结果。我们史学工作者不应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应对康有为的一生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察,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纵观康有为的一生,我认为,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杰出的爱国志士、改革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一生充满了矛盾,既有重大的功绩,也有一些过错。他的功绩,值得我们纪念和缅怀;对他的过错,我们应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说明,而不应有所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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