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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土 1988-03-30 00:00

投稿与“批示”

第8版(副刊)
专栏:

投稿与“批示”
顾土
一次会上,有位做文艺编辑的朋友诉苦说:时下有些投稿者,热衷于走门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求领导、求名流为自己的作品作“批示”、写推荐信上面。某位作者寄来一篇稿件,后面竟附有十几位各级领导和名流的“批示”与评价,画着大大小小并不圆的圈圈。批示者有的是行政领导,也有的是些文化名流;“批示”不外是说此作如何如何有意义,建议发表云云。把这许多“批示”都送来的目的,无非是想吓唬吓唬编辑们:领导都同意了,你敢不发表吗?名家都赞赏了,你敢说没有艺术质量?我想,这类作者为了一篇稿件,居然如此兴师动众,费了这么多心血,要是没有“公关绝技”,没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磨劲,怕是难于办到的。精神是有些“可敬”,只是用错了地方。
稿件写成后,能否发表,能否得到好的评价,在于稿件自身的价值。也就是说,关键在于稿件的质量。然而有些人,偏偏受“关系学”浸染,总把功夫用于稿件之外,苦心孤诣去打通关节。于是,除请客送礼之外,又多了找领导、求名人作“批示”这一招。当然,我们并不反对领导对重要问题作“批示”。请领导、名家对文艺作品发表见解,或者举荐一下,也无不可。但稿件发表与否不能倚仗“批示”,艺术质量也不是靠着“批示”就可以提高的,更不应该借着“批示”的力量走门路,拉关系,甚至逼迫编辑部就范。
我们不是在呼吁新闻改革吗?仅就发表文艺作品这一点来说,编辑部有权选择,决定取舍,在价值的判断上具有客观标准和一定的自主意识。别人的意见,只能作参考,即便是领导,是名家,他的评判也不过是一家之言。当有些领导、名流,或碍于情面,或好发议论,或不负责任地大笔一挥时,是否也应审视一下自己的判断能力,考虑一下后果?!有的人为了能使自己的作品面世,不是就怀揣着各类“批示”,走家串户,八方游说,闯入许多家报社、电台、电视台,死缠硬磨,强使编辑允诺,搅得编辑们不得安宁,无法工作么?他们正是打着某某领导、某某名家的旗号,做这种事情的。
一些人敢于利用“批示”强行发表作品,还因为有的编辑身上也不那么干净,有空隙可钻。这些编辑或出于畏惧,或出于盲目信奉,或出于贪图小利,结果丧失了原则。作为编辑,应该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独立的学术品格,也要有正义感。因为经他们之手而问世的作品,面对着的是千百万渴望着知识的读者;因为他们周围还有一大批埋首创作、献身文坛的有才华的作者。出版次品,就会贻误他人子弟。
这种“批示”风气如果蔓延开来,新闻出版事业和作者自己也将身受其害。当作者们忙于走门路、求批示时,也就不会去悉心耕耘,艰苦创作;当新闻出版部门迫于“批示”的压力,违心地塞入劣品时,也就丢掉了责任感,从而败坏了自己的名声。
文艺创作、新闻出版是有自己特殊规律的严肃事业,还是多一些艺术民主,少一点“行政命令”为好。现在各行业都在实行岗位责任制。作者投稿纯是个人之事,不在领导的职责范围之内,何必管得太宽,横加“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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