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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荣 1988-03-31 00:00

方明葛志成委员希望制定《教师法》 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第2版(要闻)
专栏:

方明葛志成委员希望制定《教师法》
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陈树荣报道:政协小组讨论会上,许多委员对教育工作颇多微词。在今天的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方明、葛志成委员就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又作了联合发言,博得与会者的七次热烈鼓掌。
全国教育工会顾问、民进中央常委方明、民进中央副主席葛志成认为,必须正视当前出现的“教师危机”,加强制定《教师法》的紧迫感。
方明委员说,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存在数量不足(“七五”期间约需增加200万人),质量不高(以学历论,不合格的教师,小学约为37%,高中约为61%,初中约为74%);学科不全
(音、体、美、外语教师奇缺,相当一部分学校不能开齐规定的课程);骨干教师不稳(学历高、能力强的教师大量外流);后继乏人(优秀学生不愿报考师范院校、师范院校毕业生不愿当教师)等严重情况。教师危机,实际是教育危机、民族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这两位委员认为,“教师危机”的形成是多年来不重视教育,特别是不尊重教师产生的恶果。这具体表现是:教师的社会地位太低,工资待遇太低,住房条件太差,医疗条件太差。近几年,党和政府虽然重视了这些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图加以解决,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一是欠帐太多,解决起来有一定难度,二是没有形成制度。因此,他们呼吁,加强制定《教师法》的紧迫感,把提高教师的待遇、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
据悉,两年前全国教育工会和民进中央就会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教科所、北京市教科所成立了《教师法》联合起草委员会,约有一万人次参加了制定《教师法》的讨论。广大教师对此非常关心,希望通过立法,把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培养和进修、考核和奖惩等等肯定下来,以期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一支合格而稳定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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