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黄彪 |
1988-04-29 23:00 |
一九八八年申报国家发明奖预审合格项目开始征求意见
第1版(要闻) 专栏:
一九八八年申报国家发明奖预审合格项目开始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4月28日讯 记者何黄彪报道:1988年申报国家发明奖项目的预审工作业已结束,对217个预审合格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自公布起的3个月异议期内,向地处北京海淀区太平路23号2号楼的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办公室提出。 这217个预审合格项于29日刊登在《光明日报》和《科技日报》上。国家发明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发布上述消息同时说,超过异议期的异议,一般不再受理。但如果发现申请项目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受异议期限制,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本年度共有47个单位申报379个项目,经预审,符合国家发明奖申报程序要求的项目共272项,公布217项,其余项目由有关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去年国家发明奖的评审程序进行了调整,即先申报、经预审,合格者予以公布,在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的项目提交评审会评审,最后经国家科委核准后授奖。去年的申请项目公布后,40多份来自集体和个人的异议书使26个申请项目被刷下来。 10年来,获国家发明奖励的项目有1344项,获奖人员有5300多人,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328亿元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