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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4-29 23:00

国务院八部委作出政策性规定 推进农业中专不包分配改革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务院八部委作出政策性规定
  推进农业中专不包分配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已试点几年的农业中专不包分配的改革试验,今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推广。
农业中专是培养中级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基地。长期以来,农业中专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制度,不能适应农村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而近年来农业中专进行的不包分配的改革试点,又遇到了一些政策性问题难以深化和推广。最近,国务院所属的8个部委就这项改革涉及的一些政策性问题作出了规定。
由原农牧渔业部、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林业部联合发出的文件规定,农业中专不包分配班的招生工作必须面向农村,贯彻招生来源与毕业去向、培养与使用紧密结合的原则,招收立志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对于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往届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招生指标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实行单独招生。
地方财政部门对纳入国家指令性统一招生计划内不包分配的学生,均按在校学生计算,统一核拨经费。不包分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和统招统分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户口和粮食关系,文件规定凡纳入国家指令性统一招生计划内的不包分配的农业户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登记临时户口,不转粮食关系,其食用粮、油由粮食部门按当地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定量标准和品种平价供应。具体手续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商业部门规定。学生在上学期间,实行两田制的地区在承包期内,应保留其口粮田。学生的责任田、场、林、塘等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我经营或转包,土地不得抛荒,以利于学生安心学习,利于学生在学习期间结合家庭经济,加强实践环节和毕业后回家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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