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公安部发布命令 表彰六十八名优秀公安局长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8年04月 -> 公安部发布命令 表彰六十八名优秀公安局长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周立宪 吴恒权 1988-04-29 23:00

公安部发布命令 表彰六十八名优秀公安局长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发布命令
  表彰六十八名优秀公安局长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周立宪、本报记者吴恒权报道:公安部4月28日发布命令,授予68名县公安局长和城市公安分局长为全国优秀公安局长称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王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等会见了优秀公安局长并出席了命名表彰大会。
公安部的命令指出,近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努力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稳定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在斗争中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县公安局长、城市公安分局长,他们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表现出优秀基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领导才能,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干警的学习榜样。
王芳在讲话中要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对当地的治安形势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他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公安局长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保持荣誉,以改革精神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北京市崇文公安分局局长何瑛代表优秀公安局长在会上发言。


查看完整版本: [-- 公安部发布命令 表彰六十八名优秀公安局长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