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英 |
1952-01-30 00:00 |
景德市人民政府不应随意挪用“事业费”
第2版() 专栏:
景德市人民政府不应随意挪用“事业费” 编辑同志:中央人民政府曾经拨付给各地一部粮款,作为扶持救济失业工人之用。江西省景德市人民政府却藉口“以工代赈”,把救济失业工人粮七万三千余斤挪用修建了大礼堂。我认为这样做法是很不恰当的,他们曲解了中央“以工代赈”的精神,没有使这些粮食起到应有的作用,积极用于群众迫切需要的建设方面,而用来修建目前并不急需的大礼堂。这种擅自挪用救济费的情形应迅速纠正,希望景德市人民政府对这个问题认真检查并作适当处理。同时,我建议其他地区应接受景德市的教训,对于各种“事业费”的使用订出一些制度和办法,以防止类似的事件继续发生。 檀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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