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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1-30 00:00 |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关于石景山钢铁厂出卖废铁管事件的检查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关于石景山钢铁厂出卖废铁管事件的检查 编辑同志: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了“中央重工业部把好铁管当作废铁卖给私商”的消息。中央重工业部特派罗军协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林承祖、吴尔尧赴石景山钢铁厂检查,并邀请有关单位研究这个问题。现把检查结果写在下面: 这批生铁管子共有八百吨,形状规格参差不齐,全是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四年间从日本和东北运来的。这些管子放了七、八年之久,从来没有大量使用。 一九五一年六月,钢铁厂推行经济核算制。在清理资产核定资金时,领导方面认为这些管子积压了资金,决定上交。这时天津市机器铸铁业公会和无锡翻沙业第一联营组要买这些管子,出价每吨一百八十万元。钢铁工业局答应把这些管子卖给天津五百吨,无锡三百吨。因为管子大而笨重,搬运不便,买主要求砸碎。钢铁工业局为了急速解决资金积压的问题,便督促钢铁厂把它砸碎。根据检查结果,重工业部认为这些管子可以砸碎出卖,因为像这样的管子,在几年内没有适当用处,而且在国内来说,也可以制造。出卖了这批铁管,对加速资金周转则有好处。 钢铁工业局处理这批管子的缺点是:检查不够认真仔细,把其中一小部分能在厂里用的管件砸碎当废铁出卖,这对国家是一种损失,没有很好地研究和估计市场的情况,作价较低;处理之前,没有了解工人情绪,没有对工人进行耐心地解释,影响了工人情绪。这些教训,今后值得引起注意。 中央重工业部报道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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