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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玉森 李光哲 1952-01-30 00:00

我说服我父亲坦白了行贿的罪行

第6版()
专栏:

我说服我父亲坦白了行贿的罪行
我叫盛玉森,是北京市第七区夜校里的一个青年团员。
一九五零年冬天,我的开棉纱庄的本家哥哥盛瑞芝,因为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扰乱棉纱市场,被北京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年徒刑,罚款一千万元。我父亲找了一个旧律师李艺舟帮忙上诉。李艺舟勾结了北京市人民法院里一个叫史靖侯的留用人员,替他想办法。我父亲请史靖侯吃了十几次饭,送了他四百万元,史靖侯又向我父亲借了四百万元。一九五一年春天,我哥哥盛瑞芝就被释放出来了。我父亲又送给史靖侯二百万元。他还送给李艺舟五袋面粉,“表示谢意”。我想,我哥哥盛瑞芝能够被释放,一定是史靖侯受了我父亲贿赂的结果。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开始后,我决定劝我父亲赶快坦白。我找我父亲谈话。但我父亲却冷酷地说:“你们小孩子懂得什么?你不要管我的事。”原来我父亲已经和李艺舟等商量好了,大家都不要坦白。以后,我父亲因为做生意的关系,到天津去了。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听了彭真市长的广播,更明确地认识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意义。另外,我还听了一些有关的宣传。我在心里越发“嘀咕”起来。我想,我过去受婆婆、丈夫的虐待,受苦受气;解放后,我成了一个完全自由的人,能够参加夜校学习、参加各种爱国活动。想到这里,我的勇气来了。我决心和这种犯罪行为进行斗争。我要我父亲坦白。
在我的催促下,我父亲从天津回来了。我就和妹妹、叔叔一起动员父亲坦白。我当时决定:如果父亲还是顽固不化,坚决不肯坦白的话,那我马上就检举他。结果很好,父亲去坦白了。
我父亲坦白后,并没有受到什么处分,他觉得很痛快。我做了一件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也十分高兴。 盛玉森述 李光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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