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国 |
1952-01-31 00:00 |
辽东省省立医院 不该积压和挪用卫生事业费
第2版() 专栏:
辽东省省立医院 不该积压和挪用卫生事业费 编辑同志:最近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会同辽东省人民政府,检查了辽东省省立医院的财务情况,发现有严重积压和挪用卫生事业费的现象。这个医院在去年第一季到第三季度,共向省卫生厅领去卫生事业费二亿九千万元,但到八月末,他们在银行的存款还有一亿零三十二万元。此外,医院还有二亿二千万元的债权。以上两项共三亿二千多万元。这批被积压的款额比医院九个月应领的经费还多。 另外从去年八月份的账上看,这个医院还挪用卫生事业费三百七十七万元投资到利华棉织厂。据医院院长说,这是为了补助病员的生活费用。但医院第一所安所长说,院方并没有另拨经费补助过病员。其实他们投资在利华棉织厂所得的利润,大部都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生活补助和不能报销的其他开支了。 我认为辽东省省立医院这种积压和挪用款项生利息、搞机关生产的作法,是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是很不应当的。建议各地财政事业部门都认真地检查一下。曹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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