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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衍发 1988-05-29 23:00

清代著名人口论学者洪亮吉

第5版(理论)
专栏:

清代著名人口论学者洪亮吉
周衍发
明、清之际,是中国社会大变革时期。在人口增长方面,这个时期是激增时期。由于社会长期比较安定、人口基数扩大,其激增速度,大大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朝代。据清《东华录》、《文献通考》等不完全记载:清顺治八年(1651年)人丁数10633326人;康熙十三年(1674年)人丁数17246472人;雍正十年(1732年)人丁数25442664人;乾隆六年(1741年)人口数143411559人;嘉庆八年(1803年)人口数302250673人;道光十八年(1838年)人口数409038799人。这些数字显然不够准确,但从中可以大体看出,在这不长的时期内,人口确实增加了许多倍,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那段时间,人口虽然剧增,但土地开发却很缓慢。清初,全国耕地面积约540万顷,每顷合百亩,按人口平均,每人约十亩。到乾隆年间,耕地约780余万顷,每人平均仅二亩了。耕田的面积增加,远不及人口增长快。清嘉庆皇帝在1804年的上谕中不得不说:“今人数众多,生计既不免拮据,而少年子弟无所执业,亦恐启游惰之风”,“宵旰筹思,终乏良策”(清《东华续录》)。
清代著名学者洪亮吉根据自己接触的社会实际,尖锐地提出了中国的人口问题,它的实际意义和社会价值,在今天看来仍有不少值得注意的地方。
洪亮吉(1746——1809年)字君直、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江苏常州府阳湖县人,先世居安徽歙县洪坑。他是现代著名戏剧家洪深的先祖,留下了《洪北江全集》等著作。
他曾任国史馆编修官,精通经学、文学、史学,在哲学上是无神论者。他曾因上书议论时政,被判死刑,差点丢了性命,后特恩遣戍伊犁。
他从中国人口实际增长的情况,正确指出:人口增长的速度大大高于土地、房屋及其它生活资料增长速度,从而造成人民生活日趋贫困化。这是洪亮吉人口论的主要观点。
他在全集文甲集卷《意言》二十篇的《治平篇》开头就说:“治平至百余年(治平指康熙朝),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增不啻二十倍焉。”他从康熙元年(1662年)算到自己所处的时代,恰好近百年,人口增长的数字大概是根据家乡人口变化的推算,不会很精确,但对人口增长的速度估计是正确的。
他接着又谈到土地、房屋及其它生活资料增加速度大大落后于人口增长速度,而且作了具体比较。“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佣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余也。”这种观点同英国人口论学者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是按1、2、4、8几何级数,生活资料增长按1、2、3、4算术级数增加,食物供应量增加永远赶不上人口增加的看法大体上是相同的。
洪亮吉通过他的人口论,进一步阐述了人口的激增必然会带来社会的动乱。
他在《生计篇》说过,“一人食力即可以养十人,即不耕不织之家,有一人营力于外,而衣食固已宽然矣。今则不然,为农者十倍于前而田不加增,为商贾者十倍于前而货不加增,为士者十倍于前而佣书授徒之馆不加增,而昔之以升(按指米)计者,钱又需三四十矣;昔之以丈(按指布)计者,钱又需一二百矣。所入者愈微,所出者愈广,于是士农工贾各减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又各昂其价以出市,此即终岁勤勤,毕生皇皇,而自好者居然有沟壑之忧,不肖者遂至生攘夺之患矣。”洪亮吉上面讲的还是“勤力有业者”。“何况户口既十倍于前,则游手好闲者更数十倍于前。”他所指的“游手好闲者”不是指的“惰民”,而是指失去土地和家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这些人“遇有水旱疾疫,其不能束手以待毙明也矣,是又甚可虑者也”。历史事实,从1796年川楚白莲教起义起,会党、少数民族起事、起义连连不断,此伏彼起,一直汇成太平天国革命为中心的全国高潮。洪亮吉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当然看不到农民起义主要是封建社会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基本矛盾引起的。但他指出人口激增和农民起义的高涨有联系,是有一定道理的。
特别要指出的,洪亮吉在论述人口问题时指出:“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这无疑地触及了封建社会的矛盾。这个社会的痼疾土地兼并,从而造成社会贫富悬殊的矛盾,使人口问题更加突出。他指出这个问题,反映了他有着可贵的民主思想。
洪亮吉根据上述情况,提出两个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
首先是“天地调剂之法”,即通过“水旱疾疫”等自然灾害去自然淘汰,减少人口,这当然是消极的办法。洪亮吉看到“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并不能解决人口过剩问题,从而又提出第二个办法,就是“君相调剂之法”,即由政府采取移民、垦荒、减税、防止土地兼并、开仓救济天灾疾疫的难民。正如他所说:“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他也考虑到“君相调剂之法”还是不能解决人口激增带来的社会问题,因而发出:“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的感叹!
洪亮吉同马尔萨斯(1766—1834)所处的时间差不多。洪亮吉比马尔萨斯早出生整整二十年,洪亮吉所提出的这一人口思想在中国大概是最早的,比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也要早几年。
洪亮吉处在封建时代,受封建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的局限,只能对人口增长提出预后的措施或应急的措施,但不能提出计划生育、晚婚之类的预防措施。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洪亮吉早在195年以前,根据我国当时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阐明人口增长过快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一些不利的因素,并且主张采取一定的具体措施,对过剩人口问题予以“调剂”,这在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条件下,还是很有见地的。
(注:人丁数系指16—60岁的成丁男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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