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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6-29 23:00

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上 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谈工作规划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上
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谈工作规划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委员会今后的工作规划的初步设想向委员们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郁文说,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之一,为了便于实施,还必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因此,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要把组织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配套工作作为今后五年民族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他说,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具体实施自治法的需要,也是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今后五年将继续组织力量对五个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对自治区上报的自治条例进行认真审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我们的想法是,这项工作既要抓紧,又不能草率从事,成熟一个制定一个,争取五年内五个自治区都把自治条例制定出来。同时继续推动自治州、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和各自治地方制定单行条例的工作。
他说,为了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需要,今后需要研究制定新的民族法律法规,我们初步设想有:(1)起草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法。(2)开始研究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立法问题。(3)研究有关少数民族教育的立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说,继续抓紧制定一系列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法律,是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重点。在已制定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公司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和个体经济法等。在计划和财政管理方面,需要制定计划法、财政法、预决算法、投资法等,并根据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和体现产业政策的原则,制定和修改有关税法。在银行、金融管理方面,需要制定银行法、货币法、外汇管理法、信贷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等。同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顺利发展的需要,研究修改经济合同法,制定仲裁法、抵押法等。并按照有利于竞争和开放的原则,制定物价管理法、制止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等。还要制定审计法、标准化法等,以便于加强国家对财政、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为了适应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研究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制定对外贸易法、经济特区法、海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以及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所需要的法律等,巩固和发展已经形成的对外开放格局。为改革劳动制度、特别是企业用工制度,亟需制定劳动法。鉴于劳动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涉及的方面比较广,在做法上可以考虑先制定一些单行法,如企业招收辞退职工条例、劳动保护法、劳动保险法等。
他说,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制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人大代表条例,同时需要根据这次换届选举的经验,研究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逐步完善选举制度。为了便于实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需要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法律,保障公民有效地行使这些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又要依法制止滥用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为。此外,还要制定工会法。
他说,为加强行政立法,使政府行使职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要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国家公务员法。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说,内务司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拟定、提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所属的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监察部、民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部门有关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同时协助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上述内务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他说,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人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进行询问、审议议案、质询案、审议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等方式进行。发现违宪违法等问题,随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报告或建议,由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交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根据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实际情况,我们计划今年对内务司法部门的执法状况进行一次检查,着重检查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几个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林说,七届人大财经委员会要在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把保证和促进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首要职责和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议案,积极参与经济立法和重点检查经济法的执行情况。工作的基本方法是,围绕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议案和法律草案,围绕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基本工作任务是:一、审查国家预算和决算;二、审议七届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交付的议案;三、参与经济立法和有重点地检查经济法的执行情况;四、调查研究重大经济问题;五、加强同地方人大财经委的联系;六、做好同外国议会对口委员会的交往工作;七、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八、健全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承先说,今后五年教科文卫委员会要突出抓住两个战略重点——教育、科技和一个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立法工作。
他说,今后人大加强监督,我们委员会要进一步推动有关法律的实施,努力促进教科文卫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
(二)研究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三)通过拟订和审议有关议案,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质询工作等方式,努力促进教科文卫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浩说,随着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加速和深化,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加紧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涉外立法工作,特别是涉外经济立法工作,势必会逐年增多。因此,外事委员会必须把研究、审议和拟订涉外议案作为首要任务,从过去五年的实践看,主要是审议工作。
他说,根据我们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初步了解,拟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或批准的法律草案和条约中,今年可能交付我委审议或参与审议的涉外议案有二十项左右,相当于六届期间交付我委审议的议案总和的一半以上。此外,要遵照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同有关外事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同外国议会对口委员会之间的交往活动,以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促进合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争取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和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服务。过去几年的情况是,接待来访多,组团出访少。今后拟根据需要和我委的力量,有重点地同一些国家的议会对口委员会进行交往,广交朋友,了解情况和经验,以资借鉴。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英说,本届侨委要在上届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自己的职能,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法律草案,检查督促有关法律的实施,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努力把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他说,为适应改革开放大局的需要,使侨务工作从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依法办事。使广大归侨、侨眷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都有法可循。本届侨委应把侨务立法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其具体安排是:一、继续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草案)》;二、研究修订《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三、研究修订《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四、研究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权益法(草案)》;五、研究拟订《华侨投资优惠条例(草案)》。
他说,今年还要组织委员有重点有专题地进行视察,针对归侨、侨眷及国外侨胞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华侨农场、清退被占侨房、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以及在深入改革开放中有关侨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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