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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7-30 23:00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江明说 必须继续加强烟草专卖管理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江明说
必须继续加强烟草专卖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放开和调整部分卷烟价格,就可以不要烟草专卖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江明指出,这是对专卖制度的误解。相反,卷烟价格改革后,更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
江明说,国务院1983年颁布了烟草专卖条例,规定我国烟草实行专卖制度。专卖管理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价格管理只是专卖管理的一个方面,放开13种名烟的价格,不等于取消专卖管理。再说,全国卷烟市场日常供应的卷烟牌号有1000多种,13种名烟无论是牌号上、还是产量上,都是其中的极少数。就是放开的13个品种,也只是限于价格一项,而生产和经营渠道仍然必须执行专卖制度。因此,我们必须按专卖条例的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专卖管理,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一、要坚持定点生产和计划生产,继续做好关停计划外烟厂的工作,坚决取缔地下烟厂和非法手工卷烟,防止假冒牌卷烟上市。二、必须凭证生产和经营,无论是卷烟生产企业,还是批发和零售单位,包括个体商贩,都必须领取专卖许可证。三、卷烟的批发业务,必须由烟草公司经营。在不成立烟草公司的地方,也需经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批准,由委托单位负责经营。四、省际之间的卷烟调运,必须有省以上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明。五、13种名烟价格放开后,可以随行就市,上下浮动。但其它未放开价格的卷烟,还要认真执行国家牌价,不准高价倒卖和低价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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