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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矣哉 1988-08-30 23:00

信访者盼回音 受理者应答复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信访者盼回音
受理者应答复
我曾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被冤枉了23年。为了请求平反,我写过几百封信,但只收到4个单位的回信。江西省委统战部收到我的信后,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答复;江西赣州地区公安处指出了我的案件具体承办单位。真正给我平反的单位,直到5年前通知我平反时,才给我回了一封信。当然,通知我平反是件好事,他们做了许多工作。但在茫茫的时间大海里,我一直处于焦急的等待盼望中,这苦闷谁知?由于水平有限,我长时期不知向何处投诉。在劳改单位,我没有人身自由,只好每星期发8封信,寄往我想象中能解决我问题的单位。大量的去信,如石沉大海。我认为,接到我申诉信的单位,不应该这么对待一个上访者。这些单位都是大单位、领导单位。我想,产生这种回不回信、解决不解决问题无所谓的消极冷淡的不负责的作风,可能是由于信访工作无法可依造成的。
上访者向有关单位、向上级投诉,不管是申诉、请求、检举、揭发、诉状,除了希望得到解决问题外,也希望收信单位及时给回音,这是信访工作人员的职责;不给回音,应视为不礼貌、不文明、失职的行为。信访工作人员应该体谅信访者的心情。
处理信访,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是不归接待信访的部门办的,这个部门应该回信说明你的问题不归我们办,应由哪单位处理,这使上访者找到投诉的方向,减少投诉的盲目性。已转出的,上级单位应该明白注明:你的来信已转什么单位处理。
一种是可以承办的。这个部门应该告诉信访者:这事由我们承办。能马上办的,就说马上为你解决;一时不能办的,应说明原因(或是要调查清楚,或是要请示上级,或是要研究决定后处理,等等)。有的问题无法处理,也应写明。要求解决问题的人,或由于水平低,或由于某种问题处理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信中往往会流露急躁不满情绪,信访工作人员应该抱着耐心和诚恳的态度对待,不应在回信中对信访者表示不满和指责,或置之不理。
我被平反后,为了一些遗留问题,我发过三四十封信,不少信仍石沉大海,挂号信和要回执的双挂号信,都无消息。我认为给信访者回音,是信访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江西赣县王母渡乡荫峰山林场 刘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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