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上海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 向干部行贿大量偷工减料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2年02月 -> 上海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 向干部行贿大量偷工减料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冯达士 徐绍瑛 贾思慎 1952-02-27 00:00

上海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 向干部行贿大量偷工减料

第6版()
专栏:

上海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
向干部行贿大量偷工减料
上海私营机器工业第四联营组周茂兴机器厂在承制山西省花纱布公司所订购的三十部双箱打包机时,用卑鄙手段贿买山西省花纱布公司干部霍凌云,偷工减料,延期交货,使国家遭受了二十九亿元以上的巨大损失。奸商给国家造成的这些损失表现在各方面:(一)所制打包机不合规格,效能低劣。合同规定双箱打包机的榨包容量为每包一百三十公斤至一百五十公斤,但所交货物却平均只能榨一百二十公斤。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份至一九五二年一月份止所榨棉包中,因打包机效能降低,计少成包二万一千多包。这就造成以下一系列的损失:(1)多用火车皮五百六十四个,计多化运费十亿多元。
(2)包装用费多用八亿多元。(3)人工、机器、杂费的浪费共一亿五千多万元。以上三宗,损失已达二十亿零八千多万元。(二)偷工换料,机件不全。据贪污受贿分子霍凌云坦白,每部打包机偷木工八个,计二十万元。偷铁工四个,计十万零八千元。合同规定用一号铁,而周茂兴机器厂却换成二号铁,每部差价二十七万元。换铁时霍凌云曾提出质问,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就向他行贿四十万元。目下要添配补足短少的零件及修理损坏部分,共需三千万元。连其他偷工、减料、偷料,共使国家损失七千多万元(实际还不止此数)。(三)延期交货。合同规定到一九五一年九月底分批把货交清,结果延至十月中旬才交清。霍凌云提出要按合同规定“误期一天按总值百分之一罚款”时,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奸商周兴隆就要向他行贿一千万元。并说:“老霍!你是老解放区来的,你是老同志,你的生活很苦,你到了上海就再不用苦了。”据霍凌云坦白,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前后共向霍凌云行贿二百零九万元。而在霍凌云受贿后,就对周茂兴机器厂该罚的也不罚了。这样,使国家损失达二亿一千多万元。
(四)合同规定打包机使用寿命为十年,但根据现状估计,偷工换料的结果,打包机最多能用三年。每年以每部打包机总值的十分之一折旧,减去预估残价七分之一,每部机器计损失二千多万元,三十部共计损失六亿多元。
这次订货,直接间接使国家遭受了二十九亿七千八百多万元的损失。
周茂兴机器厂在一九五一年十月左右曾给江西、苏北、苏南等花纱布公司做单箱打包机约十五台,轧花机二百八十多部,给山东花纱布公司做清花机,清籽机八部,以上成交数字约三十多亿元。据了解,奸商从中牟取暴利,使国家遭受了更为严重的损失。我们建议人民政府严惩这个不法奸商。
冯达士 徐绍瑛 贾思慎


查看完整版本: [-- 上海周茂兴机器厂经理周兴隆 向干部行贿大量偷工减料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