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友林 |
1988-09-30 00:00 |
新闻单位和群众舆论监督发挥作用 呼和浩特撤销两项新涨价的措施
第2版(经济) 专栏:
新闻单位和群众舆论监督发挥作用 呼和浩特撤销两项新涨价的措施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29日电 (记者魏友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接受新闻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主动检查纠正9月份以来新出台的调价项目,决定把城市居民自来水和供暖收费标准退回到去年水平。 由于原煤、电力等价格上涨,供暖供水单位成本上升。为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分别于8月23日和9月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供水和供暖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把居民这两项收费标准分别提高20%和25%。通知下发后,在全市各族群众中引起了反响。 据此,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9月23日公开批评了这两项新出台的涨价措施,自治区领导同志也指出这是违背中央有关通知精神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于9月26日专门召开常务会议,诚恳接受新闻单位的监督和批评,并对8月份以来出台的调价项目全面进行清理,决定立即撤销市政府下发的提高居民自来水和供暖收费标准的两个文件,将这两项费用退回到去年的收费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