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09-30 00:00 |
惯窃犯张光明在泰安伏法
第3版(政文) 专栏:
惯窃犯张光明在泰安伏法 本报济南9月28日电 盗窃作案143起的“齐鲁大盗”张光明,今天在山东泰安伏法。 张光明又名张磊,现年37岁,肥城县王庄镇王庄村人。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表明,张犯自1984年以来,先后盗窃作案143起,其中撬窃保险柜案件35起,共窃取现金10万余元,粮票10万余斤,还有美金、实物等。他还诈骗现金2万多元,奸污妇女17名。 张犯曾因偷盗罪1969年被判刑3年。1972年又因偷盗、陷害他人罪改判为10年。1979年5月刑满释放后流窜到山西、内蒙古、山东等省区的11个地市34个县(市、区),大肆进行盗窃、诈骗和流氓犯罪活动。张犯作案范围之广、盗窃数额之大、隐蔽时间之长,在山东省是少有的。 山东省公安厅会同泰安等地公安机关经细致勘查侦破,于今年3月5日将张犯依法收审,4月20日依法逮捕,日前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