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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达 1988-10-31 00:00

刹住乱涨价风 维护群众利益 长春实行消费者有奖监督

第1版(要闻)
专栏:

  刹住乱涨价风 维护群众利益
  长春实行消费者有奖监督
本报讯 记者李安达报道:长春市重视物价管理,实行消费者有奖监督,作为控制物价上涨的措施之一。
从9月下旬以来,长春市共派出检查人员5300多人次检查物价,处理了违纪单位和商贩。
为了有效地对市场实行群众监督,长春市采取了消费者有奖监督措施。他们设立群众监督评议箱和举报电话。有关部门根据群众的揭发,对违反物价政策的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凡按政策规定给予罚款处理的案件,将罚款的20%奖励给检举人。这一措施用公告的形式向全市公布。实行这一措施后,仅市财委直接管理的30个群众监督评议箱,一个来月就收到群众投诉信100多封和大量的举报电话。市财委都一一进行了查处,兑现了检举者的奖励。9月29日外市一名林业工人在长春站前个体饭店“魁元酒家”吃饭,发现这里的菜价高,量不足,服务态度差,立即写了检举信。市财委接信后进行了调查,对该店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给检举者奖励了100元。现在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肥皂、洗衣粉、食盐、火柴等商品价格基本得到了控制,市场供应也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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