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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言 1988-10-31 00:00

打官司与“打关系”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打官司与“打关系”
  赤言
一位老实巴交的同事,近日被扯进一场官司之中。数日后,他若有所悟地对我说:“这哪里是打官司,分明是在‘打关系’。我认输就是了。”
现在有些地方,令难行,事难办,法难执,常同关系网的牵动、干扰有关。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关系网,像幽灵一样闪现着、遮挡着,叫你看不清人与事的本来面目。某些地方的打官司竟然也逃不脱关系网的缠绕。
常常是:一人打官司,亲朋齐上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自拨动手中机关,竖找同学、同事,横连同乡、同族。同在一个锅里吃过饭的,同在一个组织里“战斗”过的,凡是可以牵动的关系都拉了起来,围绕着官司运转。
一旦关系包围了官司,便形成了明暗两条线,往往暗线大于、强于明线。暗中动作的人,官、干、商、军,应有尽有,频繁活动,使办案人员应接不暇。而明里的,就是原告、被告寥寥几人,反倒被冷在一边了。
这样的凭关系打官司,必然把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往往把官司弄得面目全非:官司外的人变成了打官司的主人,是与非的较量变成了势力、人情、财礼的较量,官司岂能不打偏、打歪?法是严正无私的,然而一旦搅进了说情和贿赂,便失去了光泽。
对打关系的地方,笔者顺提两愿:一愿执法者刚直秉公,不要买“关系户”的帐;二愿有关诸君办自己应办的事,别人打官司,自己不要去瞎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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