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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同松 1988-10-31 00:00

日本的残疾人事业

第6版(国际)
专栏:日本通讯

  日本的残疾人事业
  本报记者 罗同松
中国轮椅市民友好交流访日团应邀访问日本,记者随团采访,对日本的残疾人工作进行了考察。深感日本的残疾人工作有不少方面值得借鉴。
据1987年统计,日本全国有18岁以上残疾人241.3万。从总体上说,他们受到政府和社会关注。日本国的《福利6法》中就有残疾人保障法。其中规定,国营企业中的残疾职工不得少于1.9%,其他企业中的残疾职工不得少于1.6%。政府厚生省设有残疾人福利审议会,负责对残疾人工作作出近期和远期决策。厚生省还单独或与劳动者、文部省等联合成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劳动就业机构,尽量方便残疾人就业。
东京北面约50公里处,有一座占地149.8万平方米的豪华建筑——厚生省、劳动者共同建立的国立残疾人康复中心。这里设有医疗康复部。它实际是一座非常现代化的医院,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工作。得到医疗康复的残疾人不出中心大门,便可转入职业训练。职业训练部的课目有化学实验、电子计算机运用和商业、工业会计等,为期一年,均为单个教练,可以提前或延长毕业时间。获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既可由职业指导部帮助联系工作,也可自谋职业。类似这样的残疾人活动中心,在日本国有上百个。不少中心下设工厂、企业,吸收残疾人为员工。此外,全国还有专为重残人就近工作开办的小工厂1900多个。位于东京西面的八王子市,就有一家占地500多平方米、名为“若驹之家”的小工厂,重残人在这里可以进行以电子计算机为工具的生产活动。尽管如此,日本残疾人的失业现象还是颇严重的。
日本的残疾人企业一般都有商团、财团或大企业通过加工、定货、贷款等形式扶持。设在大阪市西南的府立交野自立中心,就有一个仅有30名残疾工人的小工厂,每月接受松下电器公司10万盘微型录音磁带的加工任务。大分市“太阳之家”残疾人训练就业中心与日本有名的索尼、三菱、本田等大公司有着业务上的紧密联系。大公司扶持残疾人企业不仅有利可图,还博得个人道主义的美名。日本许多大公司、大企业设有福利机构。它们并不只是为本单位办事,而是面向社会。例如《朝日新闻》大阪厚生文化事业团,就于今年6月组织大阪府、大阪市以及其他地方的残疾人出访我国,同时又邀请并接待了中国轮椅市民友好交流访日团。
在一定意义上说,日本是抓教育兴国的。因此,日本的残疾人教育事业也倍受重视。日本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公民不能因为身有残疾而不去学校受教育。各类残疾人活动中心,其活动范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育。除弱智和盲聋哑者有专门学校以外,其他残疾人均能与健全人一样,被各类学校择优录取。各种学校不存在“不收残疾学生”的概念。弱智者学校不仅接收重度弱智儿童入学,还办有“父母班”或“兄弟姐妹班”。谁家有弱智者,谁家必须有健全人进弱智学校学习护理和教习本领。
日本人是不喜欢开会的。但是残疾人工作会议特别多。有全国性的协议会,有都、道、府、县、市的交流会,还有各类残疾人的联谊会,以及有关残疾人衣食住行研讨会等等。国际残疾人年日本推进协议会是由93个社会福利团体组成的,一年中就不少于100个会。残疾人会议除了联谊、恳谈性质的以外,一般每次会议都能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日本的城市或乡村到处都有方便残疾人的设施。城市马路人行横道两头的街边绝无楞坎,均与马路路面成坡度齐平;商店、娱乐场所的一层地面,又与街边的人行道齐平。像东京那样的大城市,残疾人乘轮椅走遍全城是不会遇到障碍的。名古屋市有的人行道铺了钉形路面,即使盲人穿厚底皮鞋也能感触辨别;街口指挥车辆的信号灯变换时,随之发出优美悦耳的音响,引导盲人通行。各城市的街边有供残疾人专用的公用电话,公共场所备有供残疾人专用的电梯,国际无障碍标志在日本随处可见。据日本朋友介绍,营业场所如果残疾人设施不健全,一般是不许开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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