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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君宜 1988-12-30 00:00

令亦可行,禁亦可止

第8版(副刊)
专栏:

  令亦可行,禁亦可止
  韦君宜
滥用公款大吃大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已成难改的顽症。夫想吃点好的者,亦人之常情也。只是大吃而到了有禁不止的程度,这就可怕了。
人的嘴至于馋到不顾一切,把自己的名誉人格和脸皮都吃进去吗?
我想起自己被宴请的经历。京官一出京就有人请,不论大小。这是许多人都经过的。记得1982年我南下去我爱人家乡采访,那个县先没说吃饭,他们请我和另一编辑去参观企业。后来车来接,却把我们接到了宴会席上,该县的主要县级领导都在座,酒菜丰盛,还有当地特产,坐了十几人满满一桌,声明为了陪我。我离京以前不久,正看到文件,不许请客宴会。新年人民大会堂中央团拜会,只备清茶一杯,以示倡导,我已经去喝了这杯茶。出京处此局面,我心里打鼓了,怎么办?菜已经上了,我不好意思站起来罢宴。菜还在不断上,也不能停止。只好一面吃喝,一面想主意。转瞬间,已经思得一计。大家吃完,开始进茶了,我就掏出一张十元票子,放在桌上,说:“不能白吃,这是我的饭钱。”但主人再三推让不肯收这钱,我便正色说:“这是中央规定,不许吃请,让我吃你们县的,就是要我犯错误了。”放在桌上的钱收不回了。
谁知没过两天,出去参观,路上得知主方又要在我住的宾馆请我。设的国内有名的全鳝宴,说是宾馆日常供给,车到就吃。又怎么办?此时不宜再搞那尴尬的当场出彩了,所幸同行有我爱人家一个亲戚,我让她连忙下车,附耳告以应急之策。然后对主方招待的同志说:
“对不起,这顿饭我的亲戚要请我,现在我得告辞了。”他急了,悄悄说:“你无论如何得去。你不去,叫我怎么办?”我就也悄悄说:“我不去这家可不行,他家早约好了,我若失约,变成看不起穷亲戚,怎么见人?”戏唱得煞有介事,于是车子绕了一个弯开往馄饨馆,那个亲戚正在门口站着等。
第三回就简单多了,我和县委副书记一起下乡,到中午吃饭,公社书记让我们到食堂便餐一顿,问了饭钱,算了账,没有再操心。
这第三顿饭,我猜,可能是县委副书记觉悟高,按制度办事。但也说不定是我这当客人的几次拒绝招待,人家也觉得不必费事了,或者从中感受到点风气,人家也会按中央精神办事了。
可并不是我自吹一清如水。吃请,我也有过,亲友请我,吃他理所当然。而这次我如此不顾面子,看来还是人民大会堂那年团拜一杯清茶的功效。所以说,令亦可行,禁亦可止,不是没人肯行令,就看你令对谁施,自己行令不行令。谓予不信,可先从请客吃饭一端做起。令行禁止,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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