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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琳 景险峰 1989-01-31 00:00

陇县建立民间基金会增加农业投入 陕西已向全省推广这一改革经验

第2版(经济)
专栏:

  陇县建立民间基金会增加农业投入
陕西已向全省推广这一改革经验
本报西安电 面对农村资金短缺、粮食生产徘徊的难题,陕西省陇县县委和县政府,通过探求农业投入新机制,走出一条自我积累、自我调控、自我发展的路子。近3年多来,约占全县总村数85%的村建立了合作基金会,共有合作基金1030.3万元,其中流动基金超过近两年全县农业贷款的一半。据统计,这笔民间资金已有418.5万元投入农业生产,起到了为农业增强后劲的作用。去年全县粮食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400元。
陇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水浇地仅占耕地面积的1/7多。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多数农户脱贫致富,新建房一座连一座,农业投资却大幅度减少,不少水利设施老化。为改变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决定探求农业投入的新机制。
从1985年开始,全县首先在村一级建立了合作基金会。然后将这些集体积累折股到户。对集体房屋、农机具、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股金”;现金、存款和尚未收回的欠款,作为“流动股金”。这两种资金分别按各户的劳力,以工带资计算到户,发给“股金指标证”。并规定,这两种股金仍属农村合作经济的公有基金,不能抽回,不得平调,其中“流动股金”可以计息和分红。
农村基金会在资金管理中坚持合作和有偿的原则,服务对象是本村的农户和户办、村办、联办企业。合作资金中的“固定股金”,根据不同情况投入使用。如水利设施仍由集体掌握或承包管理,集体房屋因由村办企业使用或租赁给联办企业和专业户使用,基金会每年向使用者提取折旧费或租金。“固定股金”不分红、不计息。“流动股金”则以有偿计息的办法投入使用。按会员折算的流动股金指标和新投入的股金,由基金会参照信用社的利率,付给相应的利息。会员使用基金会的资金,利息优惠。
截至去年年底,各村的合作基金会已向7132户和99个村办、联办企业,累计投放资金418.5万元。去年,在化肥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全县农村通过合作基金会集资44万元,向宝鸡县虢镇氮肥厂投股。按合同规定,厂方为投股村组提供平价化肥8800吨,缓解了化肥紧缺的局面。
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向全省推广了陇县兴办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
                  (陈康琳 景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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