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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慎 1989-02-28 00:00

保险市场混乱危及信誉 国办发文要求严加整顿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保险市场混乱危及信誉 国办发文要求严加整顿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委、主管部门加强对保险事业的管理,发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事业中的主渠道作用,并在上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擅自开办保险业务,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一些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有些自办保险业务的部门,忽视积累保险基金,把保险费用于生产周转或基本建设,甚至作为奖金发给职工;个别单位为了兜揽涉外保险业务,采取压低保险率、加大折扣等手段进行“竞争”,减少了国家的保险外汇收入。
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国务院批准就加强保险事业管理发出通知,要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应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力量确实达不到的地区,可根据需要建立少数保险企业作为补充,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批准。
通知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国务院特批者外,涉外保险和国际再保险只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保险事业的主管机关,所有保险机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对不按规定建立的保险机构,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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